教授違反學倫出包 學生被要求上學倫課 研究生:可笑

政大、清大、交大108學年度起,碩博士生都要先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才可申請學位考試。清大社會所碩士班三年級學生林士豪說,過去幾次震驚全國的學術倫理違反事件,都是教授出包,但是出了事情,最後反而是他們這些年輕的研究生,被要求要上學術倫理課,或是用新的論文審查規定,他覺得很可笑。
林士豪表示,學校設立這個機制的立意是好的,但會不會流於形式或是有效阻止抄襲,也許得等制度施行後再評估才能確定。但他說,至少可以提醒研究生寫論文時,注意文字段落不要寫得跟前輩、學長姐的太像。
針對碩、博士班學生都須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林士豪說,過去幾次震驚全國的學術倫理違反事件,都是教授出包,但是出了事情,最後反而是他們這些年輕的研究生,被要求要上學術倫理課,或是用新的論文審查規定,他覺得很可笑。
政治大學研究生學會會長、台灣史研究所碩士班學生張維倫說,在論文書寫上,文法商、理工、生物科學等等領域的書寫方式有很大差異。以他的本科文學領域為例,「在抄襲與引用二者之間的界線是模糊的,因此還需要再仰賴人力判斷。如果過於武斷地只參考論文比對系統,其實會有失公允。
張維倫說,人文領域的研究基礎很常奠基於前人研究,因此會有許多文本跟理論需要引述來分析;人文領域也很常將引述資料進行改寫,並且變成自己論文的一部分。如果是做文本分析或是思想理論分析而需要大量引述,在系統判別上很容易就達到所謂的「抄襲」標準。
張維倫說,系統審查是好工具,對於學生跟口委而言,也都是一種保障跟憑據,學校的本意也在保障每篇出產的論文都符合學術倫理;不過他認為,不適合作為最終判定是否符合學術倫理的依據,甚至是判斷學生能否畢業的依據,應該只能作為輔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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