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祭「康寧條款」 大學外生班納查核

康寧大學因涉及違法仲介招收斯里蘭卡籍學生等多項違失,教育部祭出「康寧條款」,未來大學開設外籍生專班,或將招收的外籍生集中至專班上課,這些學校將成為教育部教學品質查核小組的查訪對象。
此外,目前教育部僅查核學位班,未來學分班也會列入查核指標,以杜絕類似康寧的違規案例再度發生。
教育部專案小組查處康寧大學三大違失,包括違法招收斯國學生及涉非法工作,推廣教育學分班學生未經合法入學管道轉入學位班。教育部次長姚立德昨天說,將依私校法,對董事長、校長各處50萬元罰鍰。本報記者今天追問,當初仲介斯國學生來台的是前任校長黃宜純,難道免罰?姚立德說,「前任校長一併依規定處罰。」
「兩任校長都有違法疏失」,姚立德說,違法招收斯國學生,和學分班變成學位班,是在上任校長任內,但現任的代理校長未善盡責任,「明明看到有這些缺失,卻選擇掩蓋」。
教育部12月將召開私校諮詢會,預計將停止康寧108學年度部分或全部的招生名額及獎補助款。姚立德說,最嚴重的處分是當年停止招生,「一個名額都不給」;至於獎補助款,最重可以全部扣掉。補助款則是依照學生人數核給,這部分不會扣減。
教育部昨天說,康寧沒有妥善處理這三大違失之前,教育部不會同意該校改制。姚立德今補充,「也不見得校方處理完之後,教育部就會同意康寧改制」,但沒有處理完,絕對不會允許康寧跟教育部申請討論改制的事。
康大代理校長李惠玲昨天表示,台南校區違法招收境外生、非法打工的事件都是在105及106學年度,但台北專科部辦學認真,這樣的處罰對台北校區同仁並不公平。
對此,姚立德說,中華民國只有一間康寧大學,雖然有兩個校區,但只有一間大學,學校有所疏失,當然是整體處分。而且,康大的行政中樞在台南校區,校長和教學總部都在台南校區,「卻把學校搞成這樣,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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