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特殊選才」特殊在哪裡?愛之欲其生

孔子「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這句話剛好可以用來形容反對聯考、反對公平、主張申請入學的那些人:與自己意見相同,就百般維護,給人給資源給位置給網軍;不同於自己意見,就百般打壓,這就是我們的台灣,黨同伐異,沒有善惡,只有好惡。
本文就來說說大學入學管道中的「特殊選才」(教育部統計,112學年核定55校、552個系辦理特殊選才,共釋出1558個名額,占招生總量1.47%),主事者如何為自己辯護,而特殊選才是否真能選到才,還是只是一道後門。
根據官方說法,特殊選才是「為改善現行多元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利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學生」,按照官方的這種邏輯,考試考出來的學生沒有一個是「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所以才需要開闢「特殊選才」這一個管道,否則,何必開闢這一個管道呢?然而,這是事實嗎?難道這不是侮辱那些經由考試考上台大數學、台大物理系的學生嗎?
特殊選才是好的制度嗎?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能選拔人才嗎?真的對當事人(指特選仔)有利嗎?特殊選才為3類人開設,第1 類是特殊才能,也就是在某一方面特別厲害的人,例如物理、化學、圍棋;第2類是弱勢學生;第3類是不同教育資歷學生,例如新住民及其子女、境外台生等。個人認為,第3類人應該給他們一個通路,畢竟他們與一般台灣人的基礎不同,因此,單獨開一扇門並無不公。
應該為第2類人另闢通道嗎?就跟不應該為富貴子弟開後門一樣,也不應該為「弱勢學生」開後門,而應該一視同仁。
應該為所謂的「特殊才能」開後門嗎?不應該。首先,不公平:這種升學管道,不用學測、不用分科測驗、甚至也可以不看在校成績,單單只看書面資料、所謂的「有利證明」和面試,這樣就能證明比別人「特殊」?過於武斷。何況,既然是特殊人才,更應該參加公平的考試來證明,大家比一比才知道。怎麼可以只有幾個人比,而不是所有考生一起比?顯然不公平。
例如,同樣錄取台大物理系,經由「特殊選才」一定比經由標準化考試錄取的學生還優秀?當然不一定。事實上,證據顯示相反的結果。教育部多年前曾針對奧林匹亞金牌資優生做的追蹤調查發現:這些保送生到了大三之後,成績不再突出。一個人究竟是不是人才?時間長了才看得出來。
第二個理由,容易滋生腐敗。特殊選才很可能淪為為富貴子弟所開的第一道後門(第二道是繁星;第三道是個人申請)。這種升學管道很容易出現錢權交易或人情買賣,因為交易隱密,所以不大可能曝光。
第三個理由:不客觀。即使面試的時候沒有私下交易,但是,一定有主觀偏好,為什麼選她而不選她?可以講出100個理由,但都是主觀的,這樣的取才方式沒有任何說服力。
第四個理由,會誘導學生投機。就像考試引導教學,選才的著重點也會引導學生的行為。為了取得更多「有利證明」,學生做(國際)志工、當幹部、參加很多競賽或是營隊、取得很多證照、通過很多語言考試,所有這些行為,一般而言,至少是大部分,都是功利性的,都是為了滿足申請要件,難道是他們本來的興趣?這種「培養」方式,能產生什麼樣的人才?我是不相信啦!
第五個理由:鑑別力。老子說:「知人者智」,試問,世上有幾人有知人的本事?少之又少。何況,也不可能每個老師都是人才,既然如此,如果連老師本身都不是人才,又如何能鑑別哪個學生是人才呢?比較大的可能,不是選了人才,而是淘汰了人才,智者如您,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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