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延後 家長嘆「太煎熬」
教育部日前公告一一一學年大學考招期程草案,為讓高三生完整學習,個人申請放榜日期由五月中旬延到六月中旬。高中教師支持此方案,但多名家長表示,學測和個人申請放榜日相隔四個月「實在太煎熬」,在此期間,多半學生的重心仍在準備大學甄試,心不在課堂上,恐怕「只是老師教得完整,非學生學習完整」。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他與多名高中家長代表討論「如何落實完整學習」,發現近年個人申請延到五月中放榜,參與甄試的學生仍心不在課堂,很難完整學習。教育應以學生為主體,若把無學習動機的學生多關在教室一個多月,那也只是老師教得完整,不代表學習更充分。
高中端則支持教育部提出的草案。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高孟琳表示,這可能會影響高中端少部分的暑期重、補修課程,另負責升學輔導的輔導教師、高三導師也需把戰線延長廿多天。高三畢業典禮應該還是會維持在六月中舉辦,整體而言不影響高中作息。
全中教政策部主任賴和隆說,按一○八課綱規畫,加深加廣選修都落在高三,與大學課程高度相關,應受重視。他支持教育部延後考招期程,解決目前高三生「上學期都在準備學測,下學期都在甄試、想放假」的情況。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中職委員會主委張瓊方也說,考期延後不影響高中作息,只是不少學校暑期安排整修工程,可能影響大考中心借考場的容易度。
國教行動聯盟提出另一方案,建議改採統一分發來解決考招期程問題,也就是讓每個學生自由選擇參加個人申請和指考,兩管道都放榜後,再由學生選填志願。
有沒有讓高三生完整學習,又不延後分科測驗的方法?大學招聯會執行秘書戴念華表示,可請大學校系要求甄試錄取生繳交高三下學期成績單或相關成果,證明其完整學習;如學習表現太差,將安排於大一補修相關課程。但此方案涉及多個單位,仍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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