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社會科三題設計有疑義 大考中心共送六分

109學年大學學測社會科試題部分疑義,大考中心經大學教授、高中教師等專家會議後,決議共有4、17、24題等三題單選設計有疑義,最後決定所有參與的考生都送六分。
如單選題第四題,民國初年新文化運動時期,曾有19歲大學生某甲寫信回家,表示自己與班上同齡女同學談戀愛,要求取消父母早為他訂下的親事。信中還說:儘管大部分人都接受父母之命的婚姻,但自己要和傳統勢力戰鬥到底。如果甲身處現在的台灣,當甲向律師諮詢時,以下何者最可能是律師的回答?大考中心原先公布的答案是A:如甲與女同學已辦理結婚登記,甲之婚姻未經父母同意無法生效。
大考中心說,本題命題是依據高中現行公民與社會課綱「單元三主題六民法與生活」之「3- 1婚姻成立與解消的影響」,題目設計的用意在於測驗高中生對於「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概念的理解。命題者在設計正確選項時,力求避免偏離課綱大概念設計的精神並符合高中生的實際學習內容,因此選項(A)採用較為模糊的「無法生效」用語。
大考中心表示,公布參考答案後,媒體報導大學法律系教授對於本題參考答案有不同意見, 另外,本題也收到九件試題反映意見來函,經原命題團隊就各界意見再三檢視認為意見內容合乎法理,大考中心1月31日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邀請大學法律系教授一位(另有兩份大學教授的書面意見)及公民與社會科高中教師兩位,重新檢視第四題選項(A)後認為,盡管學生可根據高中階段所學概念選出(A)為答案,但是該選項的敘述與現行民法規定不盡相符,也就是說,未成年人未經父母同意的婚姻雖違反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之要件,但是並非無法生效,因為民法第990條尚有「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規定。
此外,單選第17題關於兩人以共同零用錢買小說,其中先看的人看完小說後直接將書買給二手書店,問所衍生的經濟行為?大考中心說,這題因為題目情境的條件設定不夠清楚,所以送分。
至於單選第24題則給1902至1933年間,台灣甲、乙兩類數量的比例變化,測驗考生對於日本統治時期台灣糖業政策及其發展的相關概念。大考中心找專家討論後認為,這題的各選項均未明列「量詞」,可能導致考生作答時判斷困難,或是將各選項直接視為間/校等單位數量,而非生產量或人數等數量,造成誤答,因此決定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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