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公民與社會/即興改編「那魯7-11」爆紅 延伸思考「著作財產權界線」

一、時事掃描
7-ELEVEN那魯灣門市意外爆紅 今出現1亮點 小編:到門口記得再唱1次新北市烏來的7-ELEVEN那魯灣門市,因金曲歌后A-Lin在台東跨年晚會「東!帶我走」即興哼歌「那魯seven eleven」,一夕爆紅,不少人專程去烏來打卡。7-ELEVEN臉書粉專今天PO出門市照片,已將歌詞製作成橫幅廣告,貼在門市明顯處,「到門口記得再唱一次,那魯灣7-ELEVEN」。【202/1/3經濟日報】
二、命題趨勢
跨年舞台上的即興演唱,因將熟悉旋律改編為帶有「seven eleven」的歌詞而迅速在網路發酵。網友循線比對後,發現其節奏與早年原住民歌手的創作歌曲相近,該原住民歌手以幽默方式談及版稅,引導討論降溫,而「拉魯灣7-11」官方帳號的參與,則讓事件從音樂創作延伸至流行文化、法律意識與公共討論的交會點。本新聞命題焦點:著作財產權界線、著作人格權衡量、公益與私益權衡。SDGs目標:SDG16和平、正義與健全制度(保障著作權與人格權,維繫法治與創作秩序)。
三、牛刀小試
在「東!帶我走2026臺東跨年晚會」中,歌手於舞台互動時,即興改編歌詞演唱「那魯one、那魯two……那魯seven eleven」,相關片段在網路流傳後,引發對原創歌曲《一家人》的討論與關注。從法律所保障之權利性質加以檢視,請在下表左欄勾選最符合我國法制分析方向的項目,並於右欄說明理由。


解析:著作權不等同人格尊嚴,忽略其以財產權為核心的結構。身分權係親屬與身份關係,與作品流通無直接關聯。我國判斷改編或演唱爭議,通常先檢視是否構成著作內容之利用,再進一步評估其他法律效果。文化公共性誤認為是排除法律適用的理由。
四、歷屆試題
甲以筆名在網路上發表小說,廣受歡迎,吸引出版社以重金買斷該小說的著作財產權,出版紙本書。其後,甲發現另一位網路作家乙,將小說全文抄襲,用乙的名義另行發表在網路上。下列關於此著作權事件的法律評論,何者正確?(2021年學測)
(A)因著作財產權不可轉讓,甲可主張乙的行為造成其損失
(B)因甲擁有著作人格權,可主張乙抄襲的行為侵害其權利
(C)因甲是著作權人,出版社不能向乙主張著作權相關權利
(D)因乙並沒有將抄襲內容拿去販賣獲利,故未侵害甲權利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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