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公民與社會/行政院指財劃法無法分配引反彈 中央、地方互信受挫

一、時事掃描
財劃法公式錯誤 卓揆要立院自行解決行政院昨天分批與地方政府共商財劃法與事權等議題,最終定調新版財劃法公式錯誤,立院應自行解決;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法院要對自己造成的錯誤向國人負責,請立法院勇敢面對。政院未來會另提出符合民主程序、國家均衡發展的修法。【2025/9/14聯合報】
二、命題趨勢
《財政收支劃分法》規範中央與地方如何分配稅收及補助資源,目的是讓地方政府有穩定財源以推動建設與公共服務、兼顧國家整體財政平衡。我國主要稅收多由中央統籌,再依一定公式返還地方,地方課稅能力有限,易形成財政依賴。美國各州有較高之課稅自主權,地方財源自主性高;德國採財政調整制度,由中央協助經濟弱勢地區,以兼顧地方自治與均衡發展。本新聞命題焦點: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依法行政與法律位階、覆議制度、責任政治與權力分立、地方治理與公共政策、各國財政分權模式。
三、牛刀小試
立法院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行政院指出約有345億元因分配公式設計不當而無法分配,此結果引發各地方政府強烈不滿。分配公式明定於該法第16-1條,具有法律效力。行政院認為,公式被寫入法律,就不能透過行政解釋改變或調整,必須依憲法規定走立法院修法程序來修正。先前行政院曾對此提出覆議案,但遭否決。部分地方首長主張問題不在法條,而是計算方式設計不良,只要「改變算式」就能合理分配,不須再度修法。這場爭議導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互信受挫,地方預算編列與公共建設進度也受到影響。根據上文,若政府想維持依法行政、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及責任政治,下列作法何者最為適切?
(A)行政院再度提出覆議,暫緩分配並且延後執行
(B)地方政府自行換算後公告,要求中央照單執行
(C)立法院進行修法更正公式後,行政院依法執行
(D)行政院以行政解釋調整算式,並進行餘額分配
答案:C
解析:(A)覆議是行政院要求立法院再次表決法案,若立法院否決,行政院必須執行該法案。(B)地方政府無權逾越中央之立法權,若地方政府自行換算並要求中央照辦,將破壞國家財政秩序及法制。(C)公式明定於法律,問題在於條文本身,必須由立法院進行修法,行政院依再次修正後之法律執行,以落實權力分立、依法行政與責任政治。(D)行政院若以行政解釋更改法律內容,將違反依法行政與權力分立原則。
四、歷屆試題
設若立法院有感假借宗教詐欺斂財的情形日益嚴重,經修正通過相關法律,明定民眾捐贈給教派領袖或宗教團體時,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受贈者須於1個月內向內政部申報,否則除沒入捐贈物外,還將對受贈者課處罰鍰。若行政院內政部認為上述修法將產生大量的申報案件,其人力難以負荷,且有過度限制人民財產權與宗教信仰自由之虞,下述相應處理方式,何者不正確?(2019指考)
(A)內政部得轉請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議
(B)行政院得向大法官聲請解釋上述規定牴觸憲法
(C)內政部得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禁止其受理申報
(D)總統得就此爭執,召集行政院院長及立法院院長會商解決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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