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狼師!外聘社團老師也要簽切結書 北市教育局將嚴加審查
北市高中職學校社團逾千個,很多社團因專業性會聘請校外老師,但大多不具有教師證,家長擔心發生性平事件,這些老師不受「教師法」約束,學生權益無法保障,教育局修正相關條文,要求學校聘任社團老師、教練需比照老師,除了上不適任系統查詢,也要簽訂切結書,若有隱匿行為,可立即終止契約。
根據統計,台北市高中職學校社團超過2000個,包含團康、音樂、舞蹈等種類相當多元,大部分社團學生自主性都很高,由學生自主規畫運作活動,學校則提供輔助和資源,指導老師則以校內老師兼任優先,但隨著社團越來越多元,在校內無專業相關老師,校方會改聘校外專業教師指導學生。
但有家長擔心,孩子在該年齡階段對於社團非常熱衷,甚至會額外花時間與指導老師私下接觸,但這些外聘老師大多都若無教師身分,不受「教師法」拘束,若發生性平事件,無法保障學生權益,認為社團老師也應比照代理教師聘任前先簽切結書。
教育局表示,日前已修正「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比照聘用正式老師流程,學校在外聘社團教師、教練前,需透過「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查詢是否有涉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情事,並要求簽切結書,無因相關情事受調查,如有隱匿或虛偽陳述,也可依切結書終止契約關係。
成功高中校長劉晶晶表示,社團課雖然每周只有一節,但學生對於社團熱衷度是非常高的,包含放學、假日都會找時間練習,更有可能會和指導老師私下約時間辦活動、上課等,相處時間甚至超過學校老師,也應該去比照正式老師簽署相關切結書,雖然不能保證完全杜絕,但在前端作業就篩選掉不適任老師,她認為必須要做。
北市高職家長聯合會榮譽總會長余茂隆說,立定方向跟政策沒有問題,但同時也是「雙面刃」,因為學校若要外聘社團教練、老師經費不多,只能靠家長會協助,但能幫的還是有限,很多都是以前的學長姐回來上課,有點「半買半送」,現在將制度定的更嚴謹,雖然更保障學生安全,但也可能面臨找不到社團老師的窘境,呼籲教育局經費上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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