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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影響學童身心」老師霸凌不成立 家長擬提告嘉市府國賠
嘉義市某家長國小三年級的兒子疑遭受班導師拍打頭部、搬桌椅到走廊罰寫等霸凌,校方調查後將導師管教不當移送懲處,卻以「沒有影響學童身心」為由認定霸凌不成立。家長對此不服將提申復,而對於導師管教不當行為,將向嘉義市政府聲請國家賠償20萬元,全數捐助公益。
嘉義某律師其子原本就讀嘉義市東區某國小,因認遭導師霸凌,律師於是將其子轉學至其他學校,並對教師提出霸凌調查聲請,原就讀學校組成霸凌調查小組,日前調查結果出爐,認定教師行為並未構成霸凌行為,但教師對學生的言行不當及有不當肢體碰觸如用力拍打學生手臂、頭部或午休時間要求學生搬桌椅在走廊罰寫,雖然教師抗辯係經學生自己同意午休罰寫,調查小組仍認為該教師管教措施不當,建議移送教師評議委員會進行懲處。
對於調查小組以「學生的身心狀況未受影響」為由認定不成立霸凌;律師表示調查小組僅以訪談年幼且不相關同班學生的證詞作為被害學生身心狀況的基礎,實難令人苟同,將循法律程序提出申復。
另外,既經調查小組確認該名教師有不當言行及對學生有不當肢體碰觸的行為,他將向嘉義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聲請,請求2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數捐助予嘉義市家扶中心。
市府教育處表示,校方接獲家長通報後,有依據程序進行調查,結果霸凌不成立,但是在調查過程中認為老師管教不當,校方將召開考績會考核。
校方表示,這名老師在學校教學10多年,教學態度嚴謹,尊重家長的權益,將於2月底依照調查報告召開考績會討論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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