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校園霸凌未符合程序 嘉市南興國中遭監院糾正

嘉義市南興國中處理學生校園霸凌事件,被監察院以未遵照法規程序,導致相關事件無法查明妥處,而遭糾正。對此校方表示,會根據糾正事項,繼續啟動相關調查。
監察院接獲南興國中管樂旗班某自閉症學生家長陳情,指學生遭同學及師長體罰、肢體及網路霸凌。家長投訴導師處罰學生開合跳500下,涉及體罰,導師及其他學生承認聯絡簿少寫一項要處罰50下,未交的同學要跳500下。當時校方接到投訴,進行校安通報後,啟動防治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期間自行舉行家長協調會議;教育部認為開家長協調會並非法規程序,南興國中作法不符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調查報告表示,家長一度願與學校繼續溝通,不再陳情投訴,校長建議家長切結簽寫聲明書。依教育部規定,南興國中無權限要求家長書面切結,家長想撤案,應由校方據實作成紀錄,提交防治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處理。
監委王幼玲表示,學生就讀的管樂旗班,有體能訓練與體罰界線模糊問題,導師命學生開合跳是常態處罰方法。提醒嘉義市政府,督導南興國中徹底瞭解管樂旗班體能訓練實施實情,以防爭議叢生。
調查報告也提及,曾有同學與導師用手機私訊方式,討論這名學生學習狀況,同學再將相關訊息畫面截圖、散布他人,導致學生備感壓力,影片被轉傳遭嘲笑,但南興國中只當一般事件處理,未通報也未調查釐清。
南興國中校長柯博議表示,學校接獲疑似霸凌與體罰事件皆有按程序完成校安通報,並啟動調查召開相關會議。為維護學生學習權,讓雙方學生都能儘快回到學習正規,並使教學得以順利進行,校方積極與家長進行溝通了解,但程序與作法上未能得到監察院的認同,會根據糾正事項,繼續啟動相關調查。
市府教育處表示,學校確實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也啟動調查程序,針對體罰事件學校已完備調查程序,也轉請教育部報結。而霸凌案因家長提出放棄調查申請,因此學校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終止調查。針對監察院糾正部分,市府已立即督導學校重新檢視並完備相關程序,也會請學校積極關心學生在校學習狀況,並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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