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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8月18日起新規定 中小學50公尺內禁設夾娃娃機店

坊間夾娃娃機店林立,台中市政府制定「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業者提供的商品須符合相關規定,法制局強調,今年8月18日起自助選物業營業場所與國民中、小學須距離50公尺以上。
根據消基會等團體曾抽查六都國中小100公尺內有自助選物販賣塲所,台中市有4家,最靠近的距離校門只有12公尺。
台中市政府去年8月18日公布實施「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即所謂夾娃娃機條例,明定夾娃娃機設置點須在距離國中小50公尺以上,緩衝期1年,今年8月18日起將取締違法設立。
根據台中市自治條例罰則,今年8月18日起距學校50公尺內,停止經營自助選物販賣業務,經查獲仍繼續營業者,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以二建築物基地境界線最近二點作直線測量。
近年伴隨科技發展,新型態交易模式興起,台中市政府考量相關中央法令尚未完備,制定「台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台中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及「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自2022下半年起陸續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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