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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適任人員改名、換身分證號回校園 教育部擬修法:可向戶政查資料

為防堵曾涉性騷擾、性霸凌等事件的不適任人員改名或變更身分資料重返校園,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3條、第9條,未來將可向戶政機關申請提供相關人員的戶籍資料異動資訊,強化查詢機制,避免不適任人員換個身分後重新進入校園。
教育部說明,現行制度已建立涉性別事件不適任人員的通報及查詢機制,目的就是防止曾有相關事件的不適任人員進入教育場域服務。不過,若人員變更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可能增加後續查詢及比對的困難,因此此次修法將戶籍資料異動納入查詢機制。
教育部表示,修法是為積極防堵不適任人員透過變更身分資料規避查詢,相關規定已參考「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戶政資料提供相關規定,也已與內政部戶政司初步交換意見,實務執行上應無困難。
至於為何需要修法,教育部指出,該辦法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4項授權訂定,這次修正屬於完善不適任人員查詢制度的必要配套。
未來若資料庫中的不適任人員有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戶籍資料異動,教育部可透過戶政機關掌握相關異動資訊進行比對,降低不適任人員利用身分資料變更規避查詢、重新進入教育場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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