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生攻擊教師恐致失明 教團提6大訴求籲正視融合教育問題

一所國中8月5日發生校園暴力事件,一名具情緒障礙身分的學生,在暑期科學營課程中情緒失控,持折斷的掃把柄攻擊教師,教師恐有失明之虞。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提出6大訴求,包括建立情緒行為分級制度、設置安全隔離空間等,重視現行融合教育的問題。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強調,該事件不能再被簡化為單一學生情緒失控,也不能用一句加強正向管教來交代。他指出,現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雖做了種種規定,但規範多停留在原則文字,學校普遍缺乏立即到場的專業人力、危機處理團隊及適當安全空間,更無力要求學生家長,最後仍由第一線教師承受危險。
葉青芪說,真正的融合教育不是將學生安置在普通班,便要求教師自行承擔所有教學、輔導責任。《特殊教育法》雖明載學校應依學生需求提供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家庭支持及其他支持服務,但現行教學現場經常沒有具體人力、經費與執行標準。當學生已反覆攻擊,卻仍由一名普通班教師單獨授課,這不叫融合教育,是把制度風險轉嫁給教師及同班學生。
對此,全教總提出六大訴求,包括「建立校園重大情緒行為危機分級制度」,機關不應以是否具特教身分作為判斷標準,對反覆暴力、自傷或傷人風險的學生,必須在入學、轉銜或事件發生後召開跨專業評估會議,訂定明確的預防措施、撤離流程、危機處理方式及人員分工;也應「設置安全隔離與情緒降躁空間」,不是把學生關起來,是在學生失去情緒控制、可能傷人時,由受過訓練的人員陪同評估及處理。
全教總也呼籲「建立可實際啟動的專業支援人力」,具高度情緒行為風險的學生,應依需求配置特教教師、心理師、社工師等人力,必要時採雙師入班、個別教學等方式;也應「真正課予家長教育及配合責任」,當學生經評估有立即傷人風險或應帶回自行管教時,法定代理人有到校協助、配合的義務,如果無正當理由拒絕,應由教育或社政單位介入。
全教總也認為「應建立教師因公受傷的完整支持制度」,主管機關應提供醫療費用、職災認定、公傷假、心理復原、法律扶助、薪資與生涯保障;也要求「修訂輔導管教辦法及特教融合支援制度」,邀集教師組織、特殊教育團體、家長團體、心理與社工等檢討現行輔導管教與特殊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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