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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教師荒!公費師培新制7月底上路 違約金大幅提高

因應少子女化、部分類科師資不足等需求,教育部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聯合報系資料照
因應少子女化、部分類科師資不足等需求,教育部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聯合報系資料照

為解決師資荒困境,教育部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大幅提高師培公費生的違約金,只要是分發前錄取教甄卻放棄資格,或是已分發任教、卻未連續服務滿三年等情況的師培公費生,最高需返還一點五倍公費,新制七月底上路,將從優溯及適用尚在契約期內的公費生,並適用於一一五學年度的新進公費生。

由於教育部已在去年八月調高公費生的生活津貼及專業成長費,每年約可受領廿萬元,換算下來,最多恐賠上百萬元不等。

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增訂中央儲備制公費培育名額核定方式,教育部可評估須優先補充的師資類科,如近年中等學校自然與科技相關領域,預先培育公費生,即時銜接教育現場需求;另也明定得延後分發的對象、原因與期限,並增訂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適用情形。

此外,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政策,教育部此次修法,除原英語能力要求外,也增列其他外國語文或本土語文納入語言能力獲列採認範圍。

教育部表示,公費生分發任教後,未依規定年限連續服務滿三年,或分發前因錄取教師甄選而放棄公費生資格、通知分發後逾期不報到者,應償還其已受領全部公費總額之一點五倍;若已連續服務滿三年以上,但未完成約定的全部服務年限者,則依其已服務年月數扣減公費受領期間的比例計算後償還公費。

教育部 公費 師資 教師荒 教甄 師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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