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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慰問金加發1萬元 教育部學產基金新制上路
為秉持學產基金助貧扶弱之精神,並更貼近實際需求,教育部修法放寬急難慰問金之排富規定,家庭年收入總額申請門檻將自新台幣100萬元調整為148萬元;並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弱勢家庭提供加碼關懷補助,各項慰問金補助依原核給金額增加1萬元,以擴大對急難家庭照顧量能。
教育部學產基金至今已有300多年歷史,一直以來秉持先人捐地興學的精神,積極為經濟弱勢學子打造多元且穩定的助學支持系統,教育部自84年起即提供急難慰問金補助,協助學子安心穩定就學,迄今已逾30年,且近5年已補助超過3萬人次,提供補助金額達5.5億元。
近年因應物價持續高漲,對於遭逢急難家庭生活經濟陷入困境者,為及時給予學子家庭更多支持,協助渡過難關,此次修法計有三大重點:
一、放寬排富標準
為能將資源優先挹注在相對有需要經濟支持的家庭,因此訂有家庭收入總額度為補助門檻,惟近年物價及通膨等因素,原先門檻基準已未合時宜,本次修法首先放寬家庭收入總額申請門檻調高至148萬元,期能照顧更多家庭,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二、加碼補助低收
教育部學產基金對弱勢家庭之關懷及照顧向來不遺餘力,為降低物價上漲與通貨膨脹對經濟弱勢家庭的衝擊,本次修法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提供加碼補助,修法後將能獲得最高3萬元之補助金額,以充分發揮雪中送炭精神。
三、放寬申請期限
考量學生或家長遭遇重大變故時,常因處理家庭事務或醫療照顧而無法及時提出申請或部分證明文件申請時間較長,為提供學子家庭申辦彈性,申請期限從3個月放寬為6個月,減少因時間限制而錯失補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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