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大學古蹟、歷史建物修繕所費不貲 教育部補助最高每案5千萬

本報曾報導,國立台灣大學依法登錄的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達83處,占台北市所有文資建物約15%,面積2萬4000坪,全面修繕恐需120億天價。為不排擠校務經營,教育部日前公告「補助國立專科以上學校改善老舊校舍作業要點」,補助學校古蹟、歷史建物與具文化資產價值的建物修復再利用,每案最高可補助5000萬元。
台大古蹟包括「台大醫院原台北病院」、「醫學院舊館」、「舊高等農林學校作業室」、「行政大樓與文學院、舊圖書館台北帝國大學校舍」等;歷史建物則包括沈剛伯故居,以及和平東路、青田街等周邊宿舍。
台大向本報指出,若要以修復臺靜農故居規格均加以整修,估計需要120億。而台大計710棟建物,50年以上達355棟,又50年以上建築要處分都要進行文資評估,代表受指定文資未來會愈來愈多。
大專校院多指出,學雜費、教育部經費等都無法用於文資修繕,僅能以募款支應,沉重的財務負擔下,能用的方法僅剩以訴訟爭取取消部分建物文資認定,也呼籲政府應該幫忙。
對此,教育部日前公告「補助國立專科以上學校改善老舊校舍作業要點」。教育部表示,補助對象為國立專科以上學,是為了協助學校改善教學研究環境、提升校舍耐震及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因此補助老舊校舍、耐震補強、結構損壞及文化資產修繕經費,以減輕學校財務負擔。
補助每案最高金額5000萬,教學研究建築補助比率上限為計畫總工程經費5成,但教育部可另外審酌,評估是否提高比率至7成;古蹟、歷史建物、具文化資產價值建物,補助比率上限為整修學校自籌經費的5成。
補助項目包括,領有使用執照起逾40年的教學研究建築,且屋頂防水隔熱層或外牆嚴重毀損;已領有使用執照的教學研究建築,經結構安全評估後需耐震補強,或發生結構性損壞且有使用急迫性或立即危險;再者,為依法公告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或具文化資產價值建物辦理需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但該作業要點要求學校,應一棟一案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教育部核定各校同時執行案件最多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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