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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學生在宿舍爽抽電子煙 校方:記過函送衛生局裁罰

警察專科學校一名學生被網路貼文指控在宿舍吸食電子煙,警專今表示,經查該生吸食電子菸,但無依托咪酯類行為反應,已依校規記過,並函送衛生局裁罰。
網路貼文指出,警專一名學生在校內民權樓寢室吸食電子煙,影響室友生活及健康,有學生已向隊部反應;但該名學生疑有特殊背景,部分同學感到壓力,不少人選擇低調隱忍,不願公開發聲,校內幹部疑偏袒或消極處理。網友也上傳影片,片中一名年輕男子蹲在地上,大口抽電子煙,邊滑手機邊吞雲吐霧。
警專表示,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校方獲悉後立即調查懲處,經查該生吸食電子菸,但無依托咪酯類行為反應,已依校規分別記過一次、記過二次,函送衛生局依法裁罰;對於網傳該生涉毒及具特殊背景,經查當事人、同儕及相關人員,並無所指稱爭議。
警專指出,對於毒品、電子菸及各類違法違紀,一向採零容忍態度,持續加強法治教育及反毒宣導。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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