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秩序差影響教學進度 國小老師被記申誡…提訴訟敗訴

一名教師因處理班級秩序,導致教學進度落後,法院認定學校申誡處分合法,駁回教師「教學自主權」訴訟,此判決引起正反方討論。圖為學生上課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一名教師因處理班級秩序,導致教學進度落後,法院認定學校申誡處分合法,駁回教師「教學自主權」訴訟,此判決引起正反方討論。圖為學生上課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一名國小自然科教師被家長檢舉教學進度落後、延遲下課及班級秩序管理不佳,學校啟動校事會議調查後,認定教學不力,申誡一次。教師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教學自主權,法院判決敗訴。此案引發基層議論,有教師憂心,若管秩序、趕進度都可能挨罰,恐讓教師走向防禦性教學。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教師兩年前遭民眾及家長檢舉,學校啟動校事會議調查後,認定該師「未能按課程計畫進行教學活動,對部分教學內容未予教授」,並移送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審議。

學校調查認為,該師自然科部分未教授內容,對應期末考題占相當比率,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考核會最後依「不按課程綱要教學,或教學未能盡責,致貽誤學生課業」事由,決議核予申誡一次處分。

該名教師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教師主張,部分被認定未教授的內容屬於補充教材,基於教學自主權,教師原本就可依學生學習狀況及教學需要,彈性調整課程。部分內容已請學生自行閱讀,部分實作課程只是延後至學期最後一周進行,並非完全沒教到。

法院審理認為,教師雖有教學自主權,但仍須在課程綱要與課程計畫範圍內行使。本案並非單純的教學彈性調整,而是教師因班級秩序管理不佳,耗費大量時間處理秩序,導致教學進度落後、課程內容被壓縮。法院因此認定,教師不能在未完整教授課程後,再以「教師自主權」主張免責,學校申誡處分合法,調查程序也無違法,駁回教師訴訟。

此判決引起正反方討論,有教師質疑,「秩序差,教什麼都沒在聽,還要求教完?」也有人批評,此判決形同提醒老師「別太在意秩序,把課程內容上完最重要」。

另有教師指出,班級秩序不佳被認為是教師問題,但若花太多時間處理班級秩序、導致進度落後,也可能成為教師責任,形同「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不過,也有教師認為,班級經營本就是教學專業的一環,教師仍應具備維持課堂秩序、引導學生學習的能力。

教師 教學 班級經營

延伸閱讀

反濫訴、離線權入列 柯志恩提4大教育改革獲逾20委員連署

學力測驗明登場 教團批占課刷題、教師得背績效…喊話立即停止

學生控導師封他「大便俠」涉霸凌 家長提國賠30萬法院打臉駁回

師遭生戳臀反被申誡 侯漢廷轟恐龍調查委員荒謬:浪費3萬公帑

相關新聞

藍委促調高教育經費 羅廷瑋籲教育部勿以「無力負擔」否定修法

國民黨立委提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草案,擬調高教育經費1%,但據教育部書面報告,教育部估每年須增支出400億元,且因財劃法修法,恐難負擔。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此不應成為削弱教育投資的理由,政府應建立穩定、合理且可持續的教育經費制度,而非稱自己無力負擔,否定修法必要。

上課要吹冷氣散熱...小學生向北市府建議:希望不要天天穿制服

不少學校近年放寬學生服裝,沒有硬性規定一周5天都要穿校服,但夏天穿制服上學仍免不了汗流浹背。有小學生參加北市副議長葉林傳的「小小議員體驗營」,向市府建議希望可以不要每天穿制服上學。家長說,即使制服換布料,舒適效果有限,孩子上課得靠冷氣散熱。

行政院拍板 特教老師加給全面回溯自去年9月

行政院去年底調高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及鐘點費,並回溯自去年9月生效,但特教加給已於去年6月核定,卻延宕至今年2月才生效。全教總今天表示,經過努力後終於獲得行政院點頭,確定特教加給全面回溯自去年9月。

教育經費再拉高教育部喊難負擔 葉元之批綠不重視:兩兆買武器就有錢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下周排審「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草案,藍委提案旨在調高教育經費1%並畫下中央政府編列的「地板」,據教育部書面報告,教育部估每年須增支出400億元,恐難負擔。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表示,買國防武器超過兩兆元就有錢,教育就錙銖必較,民進黨不重視教育。

校園新鮮事/嘉義民生國中 美籍師讓英語變好玩

中文名「舒俊赫」的美國籍教師Jonah,本學年透過「傅爾布萊特(Fulbright)」基金會媒合到嘉義市民生國中任教,擔任八年級彈性課程i視界教師,他透過遊戲、分組競賽,帶學生輕鬆開口說英語,大大提升學習興趣與自信心。

高風險學生強制轉介…草案13日立院審查 教育部憂標籤化

近年校園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為此提出「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主張將校園高風險學生強制轉介至加強輔導資源的學校,全案明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不過教育部書面報告指出,此舉恐造成標籤效應,現行已針對高關懷學生建立三級輔導機制,至於經法院裁定保護處分者,由中途學校負責安置輔導。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