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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教師權益 冤案復職補全薪、學術加給

立法院昨三讀修正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確定納入冤案補償條款。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昨三讀修正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確定納入冤案補償條款。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確保老師停聘時權益不受損,立法院昨三讀修正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確定納入冤案補償條款,若是教師接受停聘調查,但調查結果顯示最終責任不在教師,應補發教師停聘期間本俸與學術研究加給。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說,修法是為因應校園內濫訴現象日益惡化,確保教師在證明自己清白後,其薪資與權益能獲得保障。

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樂見修法完成保障第一線教師權益,讓教師在面對不實指控時,能獲得更完整的制度保障。

近來校園濫訴頻頻發生,依照現行規定,教師若是涉及教師法、兒少法等案件需要停聘接受調查,但調查後即便還給教師清白,雖可補發其停聘調查期間全數或半數本俸,但都未包含學術研究加給。教育團體和立委認為這樣讓教師權益受損。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教師停聘事由消滅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其停聘期間全數本薪及學術研究加給。另外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鄭英耀表示,過去教師若因調查而停聘,最終獲得平反,現行制度僅多補發「本俸」,但教師薪資結構除本俸外,尚包含學術研究費等項目,導致教師實際收入仍受影響。此次修法即是回應長期以來教師團體的訴求,補足制度缺口。

他說,修法後將確保教師在停聘調查期間,若確認指控不成立,薪資不致受損,完整回復原有待遇。保障教師專業與尊嚴。

不過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非常遺憾民眾黨本來有提案除補發學術研究加給外,也針對偏遠地區教師的地域加給要補發,可惜此次修法未能納入。

伍麗華表示,這次修法是為解決第一線教師在校事會議制度下面臨的集體焦慮,因為自校事會議機制啟動以來,校園內濫訴現象日益惡化,造成許多認真教學的老師終日提心吊膽,深怕遭受誤解或惡意檢舉,並陷入動輒停聘接受調查的惡夢,嚴重耗損基層學校的行政量能以及基層教師的尊嚴,修法後可還教師公道,並給第一線辛苦教師最實際的支持。

立法院 民進黨 教師 伍麗華 鄭英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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