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學生留校 割頸案楊爸:學生累積10大過應強制轉入中介學校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校園安全與受教權的平衡:從《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看高風險學生安置機制之建立」公聽會。會中,新北割頸案家屬「楊爸」楊江謀批評,司法與制度接不住高風險少年,最後卻要由受害者與一般師生承擔後果,「這是很荒唐的事」。
楊江謀指出,現行制度將高風險學生轉回原就讀學校,或轉到一般學校安置,卻未充分揭露學生背景與風險資訊,等於把問題轉嫁給下一所學校與其他師生。他質疑,明明部分學生已具高度危險性,卻仍被放在「正常學校」中就讀,這樣的安排是否真的合理。
他進一步批評,教育部現行獎懲制度失當,「記過處分感覺像他們的徽章、投名狀,反而嘉獎沒有任何鼓勵」,痛斥制度形同在替幫派找適合人選。他強調,不能一味拿加害學生的受教權作為理由,卻忽略大多數一般學生與老師的受教權與安全權,「難道這些人的受教權,大於大部分學生的受教權嗎?」
對於《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楊江謀表態支持設置中介學校,但主張轉介標準應更明確且具累積性,例如學生若「累積10大過」就應強制轉入中介學校,而非用學期或學年重新計算、留下制度漏洞。他也主張,只要有帶刀進校紀錄的學生,就應直接進入中介學校接受矯正,而非繼續留在一般校園。
此外,他呼籲應明確賦予教師合理管教與檢查權限,包括收書包、查驗危險物品等,他也建議全國教室增設緊急求救鈴,強調「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至少在危急時刻能發揮警示與求援作用。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林書立則從數據面指出,少年犯罪總量雖在每年約9000至1萬1000件間浮動,但因少年人口下降,每10萬人口的少年犯罪率其實呈上升趨勢;他並引用警政統計推估,若依今年前8月數據換算,全年涉案少年恐達1萬5000人,成長幅度值得警惕。
林書立指出,警方查獲少年案件件數雖高,但真正進入司法裁判、最終獲得明確刑事處置的案件相當有限,顯示現行制度偏重保護,卻未必足以回應校園安全風險。他也提到,少年犯常有共犯情形,且與成年人共犯比例亦不低,顯示相關風險結構較複雜,不能只以單一校園事件看待。
針對制度設計,林書立建議,學生若攜帶刀械進入校園,應有更明確、具法律授權的處置機制,不能讓教師面對風險卻沒有法源依據,此外,學生在中介安置期滿、準備返回學校前,應經過科學化評估工具與鑑定程序,確認具備返校條件後才能回歸,可參考澳洲、日本等國制度,在最終決定前,涉高風險學生未必應立即回到原校上課,以降低校園風險。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陶蓮生表示,校園安全與學生受教權的平衡,不只是學生個人的行為處遇問題,更關乎家庭支援系統是否同步到位。若學生出現嚴重偏差行為、情緒失控、長期拒學或反覆衝突,但家庭端長期缺席,再多校方努力都可能事倍功半。
陶蓮生表示,未來條例若要真正發揮作用,不能只有學生端的轉介與安置設計,也必須把家長參與、親職教育、家庭支援及後續追蹤納入制度。他建議,在學生進入轉介評估程序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列為正式參與者;若家長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也應建立書面意見或替代參與機制。若家庭長期失聯或拒絕配合,則應由社政系統評估介入。
他建議,學生接受轉介教育期間,家庭端不應只是被動接收結果,而應同步接受親職教育、家庭諮商與社政支持;學生回歸原校後,也應設有一段明確追蹤期,由校方、家長與輔導人員共同檢視適應狀況。他說,家庭責任不應只是處罰性的管教要求,應有資源支持,避免家庭被貼標籤、造成新的對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