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割頸案判決爭議未止 國教盟提6大主張:快修少事法

新北校園割頸案引發各界對於少事法的爭議,被害人楊姓少年的家屬明天與民間團體等將前往立法院表達修法訴求,國教行動聯盟呼籲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排審少事法修正案,回應被害人家屬與社會對責任釐清、檢討與改進的基本要求。
國教盟今天也提出重大暴力案件建立審前專業調查與再犯風險評估機制,作為法院裁量與處遇的重要法定依據、重大暴力案件提高假釋門檻、建立跨部會「少年保護責任清單」等等六大主張。
國教盟表示,重大案件不能只求結案,更必須落實制度修正,以避免悲劇再次重演。新北校園割頸案定讞後,社會最難以接受的,不只是量刑爭議,而是重大案件發生前後,從少年保護官的執行到法官的裁量,從學校輔導到社政安全網,究竟誰曾接住高風險少年、誰應說明制度判斷依據、誰要為體系失靈提出檢討,至今仍看不見清楚的責任說明。
國教盟表示,保護不等於縱容,教化也不能只是沒有標準的一句「具教化可能」。對於故意殺人、重傷致死、持械重大暴力等嚴重侵害生命與身體法益案件,若仍與一般案件採取相同處理邏輯,社會信賴必然持續流失,被害人家屬的傷痛也將一再被制度忽視。
國教盟提出,重大暴力案件應建立更嚴謹的專業調查與再犯風險評估機制,並將評估結果明確納入法院裁量、處遇決定、假釋審查與前案紀錄處理的法定依據。法院若認少年仍具教化可能,必須有清楚的專業評估資料支撐,也必須說明理由,而不是以抽象保護原則取代實質判斷。教化可以被支持,但不能脫離風險評估、處遇成效與社會安全的基本要求。
同時,重大案件應採分級處理。現行制度下,少年受有期徒刑執行逾3分之1即得假釋,對重大暴力案件顯然過於寬鬆。國教盟呼籲,針對故意致人於死、重傷或其他重大暴力犯罪,應提高假釋門檻,並要求假釋審查必須參酌被害人意見、再犯風險評估與矯治處遇成效;對特定重大案件,更應明定不得適用過度寬鬆的假釋規則。
國教盟也指出,被害人也是未成年的青少年,被害人家屬應有的保護與權益不應在程序中一再被排除。少事法若只強調加害少年保護,卻讓被害人及家屬在到庭陳述、陪同在場、程序進度、假釋通知與意見表達上持續處於弱勢,這不是完整的保護制度。修法必須把被害人權益放回制度核心,不能再以抽象保護之名,讓被害人及其家庭承受不公平的對待。
國教盟表示,保護少年的責任不能只停留在法院,更不能在重大案件發生後變成誰都不必說明的制度黑箱。家庭、學校、社政、少年輔導委員會、保護處分執行體系與司法機關,都應有清楚的介入時點、責任分工與檢討義務。重大案件發生後,應啟動跨部會檢討機制,提出可追蹤、可改進的責任清單,而不是讓「保護少年」成為各環節集體卸責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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