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二審改判 國教盟指制度漏接、別讓師生安全「靠運氣」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於去年底二審宣判,刑期從一審的9年、8年加重為12年與11年,國教行動聯盟指出,其重要理由之一是補做了「審前調查報告」。對此,國教盟與多名學者今日召開記者會,直指校園暴力悲劇源於制度漏接,呼籲教育部全面升級過渡性教育,並儘速導入科學化的審前調查制度,別讓師生安全只能「靠運氣」。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監察院調查與多份資料都指向同一個結論:悲劇不是突然發生,而是早有警訊、卻沒被制度接住。案發前,涉案少年就有帶刀上學紀錄,警方卻以「並非經常攜帶」為由,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未移送少年法院做保護性評估。前端漏接、中段跨網絡失靈、後端復學轉銜與個案管理無力,只要其中一段繼續破洞,社會就等於繼續在賭誰是下一個受害者。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主任暨警察政策所所長許福生指出,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的對象,只限於觸犯刑罰法律行為的少年,且規定須「具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但一旦少年具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就已來不及了,教育部對過渡性教育措施實施對象不應自我限縮。
台灣心理健康聯盟張淑慧表示,依據少事法,針對重大或複雜案件,少年在少觀所的收容期間合計最長可達6個月,顯示處理此類個案所需的時間成本極高。然而,教育部推動過渡性教育措施時,卻在作業要點中「自我限縮」以2個月為上限,對於長期脫離校園、涉入幫派或有暴力傾向的少年,短短2個月的緩衝期根本不足以完成行為導正與心理建設。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林明傑教授指出,現況根本沒有根據科學研究的評估工具,應把「審前調查報告」制度化,量刑前必須完成科學評估與處遇建議。研究亦建議建立本土化再犯風險評估量表,並區分低風險與高風險、採取差異化介入。
立委羅智強說,因為政府疏於管理有危險行為的少年,而讓學生、家長負擔風險。立委劉書彬表示,從此案可見,司法、教育、社福系統之間沒有串聯已知的高風險少年資訊,發揮預防作用。劉書彬認為,孩子的安全不能靠運氣,呼籲透過科學機制評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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