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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代理教師敘薪 比照專任師
桃園市、新竹縣政府相繼宣布實施代理教師年資提敘,比照專任教師敘薪,新竹市不少民代憂心在地優秀教師將外流到桃市、竹縣;竹市府昨開記者會宣布,將全面提敘各級學校代理教師的職前年資至最高年功薪,並追溯至113學年度起,經費6千萬元。
憲法法庭去年宣判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違憲,桃園市、新竹縣率先因應替代理老師「加薪」。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說,竹市代理教師413名,長期面臨同工不同酬、年資無法累積等困境,市府經籌措財源並參考外縣市經驗,是第3個將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至最高年功薪的地方政府。
竹市府教育處長林立生也說明,新竹市政府提敘代理教師職前年資至最高年功薪,比照正式專任教師敘薪,原本學士最高本薪為450薪點、4萬650元,調整後最高年功薪為625薪點、5萬2540元。
碩士最高本薪原本525薪點、4萬6590元,調整後增至650薪點、5萬4020元、博士原本550薪點、4萬8080元,調整後680薪點、5萬5510元,希望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身教育第一線。
此外,教育部近日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草案,第16條明定具合格教師資格的代理教師可比照專任教師敘薪級,預計於今年8月1日完成修訂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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