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大慶商工解專輔不成 114學年停招停辦

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2023年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到今年2月5日止,教育部今天下午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審查解專輔案,認定該校未免除專輔,將於114學年停招停辦。另外,早在2020年就停招的財團法人台南市私立鳳和高級中學,退場審議會今同意該校依法解散。
教育部今日召開「教育部第2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6次會議,會議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針對大慶商工解專輔及鳳和高中解散兩案進行審議。
教育部表示,大慶商工前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已屆期。本次退場審議會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認定該校改善期間屆滿未獲免除,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依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令學校於114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114學年度結束時停辦。
教育部指出,鳳和高中符合退場條例第21條第4項「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停辦學校,於停辦期限屆滿,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的情形,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同意教育部依退場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令該學校法人解散。學校法人解散後,學校法人應依退場條例第21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辦理清算及賸餘財產的歸屬事宜。
教育部表示,大慶商工113學年度計有129名學生、專任教師7名、職員6名,學校於111學年度起即未招收新生,至113學年度結束時將無學生,爰無需進行學生安置。
大慶商工依照退場條例規定,因財務狀況顯著惡化而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說明,改善期限屆期時,仍有「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認定輔導及監督辦法」第5條第1項及同條第2項「依學校最近一學年度決算報告,雖未延長還款期限,而應償還本金及利息總額加總增加」的情況,已構成退場條例「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的標準,經退場審議會認定財務仍未改善,故未獲免除專案輔導學校。
鳳和高中的部分,教育部2022年1月17日依私立學校法第70條第2項規定令其停辦,截至停辦期限屆滿日止,未曾提報改辦計畫,且無主動報請教育部核定解散,因此教育部於該校停辦期限屆滿後,依退場條例命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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