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修正案立院三讀 國中小專任輔導老師增逾600人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共計新增3條、修正13條,也是學生輔導法自103年公布施行後首度檢討。修法調整校園內專業輔導人力,國中、小預計再增加603名專任輔導老師,總數將達5942人;另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也將從現行1200:1,修正為900:1,預計再增加216人。
教育部表示,本次修法希望健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任務、運作,高中以下學校都有學輔諮商中心,修法調整重點包括統籌規劃、配置及運用專業輔導人員,統籌調派專業輔導人員支援學校危機事件處理,協助主管機關推動學生輔導政策等,未來學輔諮商中心主管人員由學校主管機關遴選具專業專長者擔任。
修法增加校園專業輔導人力,教育部表示,修法後編制調整,國小專任輔導老師編制調整為20班以下置1人,每滿20班增置1人;國中調整為12班以下置1人,每滿12班增置1人,預估修法後國中小將再增加603人,總數達5942人。
另外,教育部也指出,教育部可考量特殊情況,於校園專業輔導人員總數6%範圍內,依需求核予特定主管機關外加人力,修法後最多可增192位,較現行增加約30%。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也從1200:1修正為900:1,預計增加216位。
教育部也說,本次修法也強調三級輔導發展性、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應依學生行為與問題態樣適時介入,可同時進行,不再有明顯階段或順序。也為了加強全員輔導概念,修法增訂有關學生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學校教職員工均應於職責範圍配合。
教育部指出,學校輔導人員也應持續強化專業知能,因此修法也增訂個主管機關、學校應加強辦理進修,考量受訓人員實際工作需求,得以研習、工作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參訪交流等方式辦理。另為強化學校輔導專業,增訂學校輔導主管宜由具輔導專業專長者優先任用。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