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孫安佐玩火遭羈押禁見!孫鵬心力交瘁露臉曝狄鶯現況

這植物全株對貓劇毒…恐成喵星人殺手!新北動保處推居家植物紅綠燈

又一間違法錄影!君綺美形診所手術室查獲監視器 罰50萬停業半年法辦

企業捐款私校擬放寬全額抵稅 教團憂淪財團投資方案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說,私校法62條修法走向恐讓有心的財團看到一門「超級好生意」,甚至變成投資方案。記者許維寧/攝影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說,私校法62條修法走向恐讓有心的財團看到一門「超級好生意」,甚至變成投資方案。記者許維寧/攝影

多名立委以及行政院欲修正私立學校法第62條,草案指出,企業若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捐贈私校,於申報當年所得稅時,得「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立法院今上午舉行「少子女化加劇私校退場,如何挽救?」公聽會,立委認為不應防私校如防賊,但教育團體則認為應加強監理,否則捐贈私校恐變成投資方案。

國民黨籍立委柯志恩建議,「別把私校當小偷在防範。」學界都為了私校續存努力,教育部應用正向的配套來視之。過去潘文忠任教育部長時期已向學界允諾,企業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捐款私校可百分之百認抵扣除額,雖然過去曾發生企業逃稅等弊端因此限制多,但還是希望各界不要用防賊的角度看待私校,於確實推動公私立大專校院合併前,先給私校生存空間。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捐款公或私兩者不一樣,但在談抵認比例前,應該先落實監督。綜觀私校興學基金,指定款項捐贈者眾,但應要求接受捐款者需優先處裡的事物。

侯俊良舉例,如學校接受捐款,但其教師勞動條件差強人意,捐款則不應優先做其他用途。監督應該更公開,且公開的監督機制,也有望促使更多人捐資。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則說,私校教職員工當然歡迎立意良善的企業捐資協助私校發展,但針對私校法62條修法走向,也必須提出教職員的憂慮,恐讓有心的財團看到一門「超級好生意」,甚至變成投資方案。企業捐贈私校可完全抵稅,還能指定捐贈對象,又現在行政獨裁的私校大有人在,很難免除有私心者介入。

翟敬宜表示,私校財務報表揭露遠不如上市櫃公司,加上現行私校退場呈「雙軌制」,學校可自主循私校法停辦、改辦,「如何相信學校獲得大筆捐資後,和捐資者間會沒有任何想法?」既然要比照捐資公校免稅,則監督也要跟上,董事會應納入公益和教職員工董事,且限制連選得連任的董事會狀況,且有附帶條件的捐資,不應享有全額免稅。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說,62條一但通過,企業捐款是否可能流向私校,因此排擠到對慈善機構的捐款;又若企業也可能另有所圖,該條便可能成為交叉持股私校董事們的避稅天堂。教育部強調監管,全教產建議私校會計等職務應比照公校輪調,才能加強監理。

捐款 教育部 潘文忠 柯志恩

延伸閱讀

私校法擬大幅放寬企業抵稅額度 教團憂:恐助財團獵校

立委提紀念日放假法制化 全教總籲勞動節統一放假

批勞動節放假亂象多 全教總籲五一、教師節列國定假日

私校碩士學歷能加分嗎?她糾結是否保底 業內人揭差異勸「認真拚」

相關新聞

文大橄欖球隊員下水救人失聯 校方:持續搜救中盼各界集氣

台北市大稻埕碼頭今天清晨發生落水意外,9旬張姓老翁晨運時疑不慎落水,24歲、就讀中國文化大學的李姓男子聽聞呼救後下水救人,未料兩人雙雙失聯。至今天上午尋獲張翁,李男仍下落不明。文大稍早則表示,警消與相關單位仍持續搜救,希望各界位學生集氣祈福。

不當老師了!台師大學生會調查 近三成五師資生不投入教職

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全台約有23萬人持有合格教師證,但實際進入教學現場者僅約15萬人,等於約有7.5萬名準教師在取得證照後選擇離開,教師人力供需出現明顯落差,代理教師荒問題逐漸浮上檯面。

出國留學根本浪費錢?美研究揭殘酷真相:對職涯毫無幫助

許多年輕學子懷抱著出國留學的夢想,認為不僅能拓展國際視野,回國後還能替履歷「鍍金」。然而,近日一項最新研究狠狠打破這層美好濾鏡。研究指出,對於絕大多數的學生而言,出國留學所付出的高昂代價,遠遠超過其帶來的實質效益,甚至可以說是「得不償失」。

新北鮮奶幸福周兌換率逾7成 8月底納入國中生

新北「鮮奶幸福周-生生喝鮮乳」今年2月23日開學日上路,2至12歲學幼童乳品兌領人次至4月12日累計兌領量超過150萬瓶,整體兌換率達72.9%。飲品選擇上,鮮奶最受青睞,占比達82%,其次為豆漿17%、優酪乳1%。

實彈射擊出意外!警專生「手掌被子彈貫穿」 校方晚間回應了

有警專生於1日在射擊課進行實彈射擊時,因未遵循安全守則,導致子彈貫穿左手掌,幸經緊急送醫治療後無礙,校方今晚表示,將嚴格...

【專家之眼】「至少豬不會投訴我」所反映的教育危機

最近有一位女老師提早離開教育崗位,展開養豬的斜槓人生,分享幫豬接生等趣味體驗,赫然成為網紅。接受採訪時,一句「至少豬不會投訴我」,引起熱烈的迴響與討論。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