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校長寬鬆查教師嚴格?議員、教師會批桃市府雙標 教育局回應了
教育部訂定「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今年8月實施,市議員黃瓊慧、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等人今天指出,按查處辦法的用意,事件審查小組5名成員須來自不同的領域,但市府教育局卻未按此精神指派,而且過去查不適任教師遠比查不適任校長嚴格,做法標準不一容易惹議。
黃瓊慧並引用教育部上述處理不適任校長最新的辦法,指桃園市某國中校長作風受議論,有些家長在網路平台留言批評,教育局明知有此事卻不引用查處辦法,也未啟動審查小組調查,反而很快同意校長退休,結果校長9月退休後,有的家長收到校長告妨害名譽,覺得被報復。黃瓊慧除了提供家長法律諮詢服務,也呼籲校長罷手,此風不可長。
陳俊裕和副理事長張瓊方、理事謝艾萍表示,教育部新辦法是地方政府「知悉」就要處理,上述校長案例教師會發過新聞稿、網路平台也議論,教育局卻以沒有具體事證等理由未啟動審查機制。陳俊裕強調,如果校長確實被誹謗,也可以透過調查機制還清白和維護名譽。
教師會還指出,校長事件審查小組須由「校長事件審議委員會」的代表中,再選出5人小組。按審議委員會的組成分子需包括教育行政機關、校長協會、家長團體、教師會、法律學者專家代表,但是桃園市的校長事件審查小組五名成員卻剔除家長、教師代表,由2教育局官員、2現職校長、1法律專家組成,明顯以教育行政機關意志為依歸的組成方式,又怎麼期望這個審查小組回應現場家長、教師心聲,真正對不適任校長立案調查?
教師會強調,過去調查不適用教師過程嚴謹,不可能讓有爭議或被調查的教師有機會退休規避,反觀終於8月教育部不適任校長調查辦法實施,教育局「知悉」校長事件卻不啟動調查,讓人質疑標準不一。
教育局表示,這位校長今年4月底因公受傷,依醫師建議開刀、復健及休養,校長依規下請公傷假獲准,後續因仍需頻繁復健,校長評估長期請假恐影響校務,於是申青專案退休,教育局以符合要件且學校家長會認同,同意9月13日退休,指派督學劉美君代理校長職務。
教育局說明,校長事件審議會其中5人審查小組名單符合法規,教師團體建議審多元代表,教育局會納入參考評估。另外,教育部正參考各方意見和案例,會以解釋令發布相關不適任樣態基準。
教育局另外說明,國民教育法第17條規定,校長如有不適任情形且經調查屬實,應由主管機關解除職務、改任他職或其他適當的處理。校長如解除職務後依規可回任教師,如不願回任教師,可准其退休或優先輔導轉任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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