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嚴禁補習班非法蒐集、使用學生個資 列為稽查重點項目
補教業者以不當方式獲取兒少個資頻傳,台南市教育局自113學年度起,除要求各補習班訂定並落實「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計畫」,並納入每年稽查的重點項目,若未遵守個資法規定,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市長黃偉哲表示,為避免補習班違法或不當蒐集、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已要求教育局做好各項宣導工作,一方面要告知民眾或家長在接獲補習班招生行銷電話時,如何確保自身的權益及舉證方式,一方面要落實平時稽查及不定期抽查工作,督導業者務必遵守個資法規定,請各補教團體協助宣導及訂定團體規範。
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各補習班按照「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規定,視規模、特性、保有個人資料的性質及數量,妥適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為積極維護家長和學生權益,從今年8月新學年度起已列入重點項目,落實抽查檢核補習班個資安全維護作業訂定情形。
教育局表示,目前已要求各補習班落實的6大事項,分別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落實告知當事人義務,如有利用個人資料為宣傳、推廣或行銷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補習班立案名稱及個人資料來源等。 取得學生個資時,須經當事人(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同意。首次利用個人資料宣傳、推廣或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的方式。
當事人拒絕接受行銷者,應立即停止行銷及刪除該筆個人資料,並周知所屬人員或委託行銷單位。對所保有的個人資料檔案,應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並訂定應變機制。 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事故時,應在72小時內填具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與紀錄表通報教育局,並迅速採取適當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
教育局說,市民朋友或家長如接獲補習班招生電話有所疑慮時,可記錄通話日期、時間、班名、地址及內容,必要時進行錄音,並將上述資料提供查處。
南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理事長黃譯鋒長表示,將透過各種方式向所屬會員進行個資法宣導,招生行銷運用個資來源務必合法,行銷過程也應尊重家長或學生意願,對方若明確拒絕應立即停止行銷。協會也將持續配合政府政策落實個資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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