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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師持槍攻擊女同事遭羈押 教育局:終身不得再聘
高雄小港區某國中代理老師上個月持槍和電擊棒攻擊同校女老師,雙方曾為交往關係,男子當下被另名路過的女同事見義勇為、將凶器奪下,才未傷及其他人,事後遭校方停聘,也因情節重大,檢警仍在押中,教育局對此強調,將提報不適任人員系統,終身不得再聘。
該名年約30歲的黃姓代理老師去年到校任職後,與另名年齡相仿的校內樂團劉姓代理女老師交往近3個月,2人因感情糾紛分手後,黃男今年6月中旬趁著放學時間持手槍與電擊棒闖入地下室攻擊劉女,劉女見狀報警、身體無大礙,黃男被捕後今年8月遭校方教評會決議不續聘,目前檢方已受理此案偵辦中。
教育局表示,6月25日事發當天立即報警、進行校安通報,校方事後召開校事會議及教師評審委員會,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1條規定「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當然暫時予以停止聘約之執行。」教評會決議,該員不得再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教育局說明,該員有合格教師證,也是本科系碩班畢業,曾有擔任學校組長經驗,符合錄取所需資格,未料卻知法犯法、預謀犯案;事發當天,感謝路過同事見義勇為將凶器奪下,才未釀成大禍,受害師也在家人陪同下就醫,所幸暫無大礙。市府認定該男不適合擔任教職,已提報全國「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防堵其再進入教育場域,該師經判刑定讞後,終身不得再聘。
教育局強調,此案危害校園安全程度甚巨,為釐清事件細節,並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教育局也召集精神科醫師、律師等專業人員組成小組入校協助調查,未來會將本案例提供各學校參考,以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教育局同時也要求學校,需更強化落實出入管理與校園巡查、增強師生危機處理能力、並提供輔導資源予需要之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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