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獎懲準則變相廢除制服? 潘文忠澄清:各校決定

教育部日前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其中規定學校不得懲處違反服裝儀容規定的學生。國教行動聯盟質疑相關準則形同廢除制服。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強調,沒有要廢止制服,準則是延續民國109年規範,本就要求不能懲處,學校須由師生經民主程序律定。
教育部4月30日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國教行動聯盟5月1日發布新聞稿,質疑準則第10條規定,學校對違反服裝儀容規定的學生「不得加以懲處」,形同變相廢除制服和服儀規定。潘文忠上午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強調,準則並非新的規定,而是延續109年8月頒布的《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
潘文忠表示,希望服裝儀容是美感教育的一環,如果只是單用「不合服裝儀容規定」就做出獎懲,這是違背教育目的。過去曾發生天冷時學生只是加上外套就被懲處的情形,或者學校要求鞋子是白的,學生就用立可白塗掉鞋子上的黑線,應該讓師長對孩子進一步做輔導才是正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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