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割頸案各界盼輔導諮商中心法制化 教育部:有法規限制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針對學生輔導法召開修法公聽會。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長吳林輝說,新北市的校安事件發生後,深感學校輔導人力不足,各界有高度共識增置輔導人力。另外,許多立委關心學校輔導諮商中心法制化的問題,教育部表示礙於法規難以進行,但任務編組有資源及人力運作彈性等優勢。
學生輔導法從民國106年起由中央主管機關每5年進行檢討,以合理配置輔導人力,立法院教文會今天召開修法公聽會。本次教育部版本的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重點包含增加學校配置的專業輔導人員,並修正教師、輔導教師、輔導人員的職責及分工等。
吳林輝表示,各界對於增置輔導人力有高度共識,也建議立法院可以進行學生輔導法第11條的單條修法,修法程序較快,讓人力及早到位。
新北市校園割頸案,校安問題受到重視。吳林輝說,新北市校安事件發生後,深刻感受到學校輔導人力不足,因此內部檢討,規畫國小專輔人力到位從民國120年提早到116年。小型學校的專任人力確實還沒有到位,所以國教署先用合聘、共聘方式,但這算是不得已的作法,還是以設置專任輔導人員為優先,畢竟熟悉學校文化、長久深耕會比較有利。
本次修法,許多立委在草案版本中關心輔諮中心法制化的問題,希望透過法制化來正式配置行政人員、增聘員額,穩定輔導人力。吳林輝對此表示,「有很多限制」,因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對各地方設置的機關數,依照人口、預算、幅員大小都會有配置基準。
教育部今天也在書面報告中提及,現行任務編組的優勢在於資源及人力運作較有彈性,且各地方政府輔諮中心非正式機關,較不需要處理龐雜行政業務,可以專注於輔導專業工作。
公聽會上有教師提及,教學現場缺乏讓家長配合的強制力,輔導難見成效。吳林輝表示,現行輔諮中心被當成社安網的支持系統之一,有些孩子是家庭功能出現問題,因此不應只輔導學生,還要在親職教育著力。但現行輔諮中心很難做到這塊,縣市有正式編組的家庭教育中心,如何讓兩個中心有合作關係,提供各級學校適合的家庭教育協助,是子法要努力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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