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修法 立委、教師盼增加專輔人力
學生輔導法從民國106年起由中央主管機關每5年進行檢討,以合理配置輔導人力。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修法公聽會,由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主持,多名立委的修法版本提及教學現場專業輔導人力不足的問題。現場有老師說,現行校園專輔人力要開設高關懷班、處理霸凌和性平事件、進行家訪,工作量非常大,應增加員額。
本次教育部版本的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重點包含增加學校配置的專業輔導人員,並修正教師、輔導教師、輔導人員的職責及分工等。立委共提出10案修正草案,有立委在草案中要求調整班級數比例、增加專任輔導人力員額。
教育部表示,本次預計修正高中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規定,原每20校置1人,未來會考量輔導案量、地理區域等特殊情況,外加5%員額。
全教總副理事長何俊彥指出,目前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員額是24班以下每校1人,全國有超過7成學校只有1人,一半以上的國中全校1人,專輔教師個管壓力大,有些學校甚至聘代理教師。目前行政部分在考慮讓專輔教師採合併共聘模式,恐怕難以建立師生互信及處理緊急狀況。
全教會專業發展中心執行長葉蕙芬說,以72班的學校為例,若每個班級導師轉介2名需要二級輔導的學生,學校就會有約144名需要二級輔導的學生,平均分配給編制的2名專輔人員,每人需要進行約72名學生的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人力明顯不足。
安溪國中輔導主任吳俊叡也舉例,如果一個學校配2名專輔人力,每天7節課、約談7名學生,1周總共可約談70人次,「70人次能解決現場問題?」且專輔老師還要開設高關懷班、處理霸凌和性平事件,甚至進行家訪,無論是大學剛畢業,還是在教學現場待10年的專輔老師,都可能難以兼顧。
關於學校的專業輔導人員,葉蕙芬說,高中以下學校數20校以下者置1名專業輔導人員,許多專業輔導人員身兼數間學校,必須四處奔波從事諮商工作,且工作量大,常迫於無奈而在2到3個月內結案,以利重接新個案。此外,約聘的專業輔導人員流動率大,多不願久留,造成輔導人力的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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