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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曉星涉性騷 3學術榮譽恐將不保
教育部日前通過「謝曉星條款」,若國家講座主持人或學術獎獲獎人涉及性騷擾、性霸凌、性侵害,可以撤銷或廢止資格,且能追回或停止撥給個人獎金。由於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曾獲學術獎及國家講座殊榮,教育部指出,如果相關行為經相關委員會調查屬實,將提請學審會審議通過後撤銷或廢止其得獎資格,也將成為首位遭廢止學術榮譽者。
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去年遭爆因涉對女性部屬緊盯注視、肢體接觸等,今年一月經行政院專案小組通過認定成立性騷擾、遭免職;監察院也於七月也通過謝曉星彈劾案。
然而,謝曉星曾在一九九六年獲得教育部工科學術獎,並於二○○三年及二○○九年,分別獲得國家講座主持人,並獲教育部層級最高教學獎勵的終身榮譽國家講座。依之前的規定,學術獎及國家講座主持人得主,除非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才可以撤銷或廢止他們的得獎人資格,涉及性騷擾者,教育部卻無法撤銷或廢止獲獎人資格。
在朝野立委要求下,教育部本月廿四日修正「設置學術獎辦法」及「設置國家講座辦法」,增訂國家講座主持人與學術獎候選人的消極資格,不得有教師法規範的性騷擾、性霸凌、性侵害等情形;辦法也加入撤銷或廢止國家講座主持人或學術獎獲獎人的得獎資格相關規定,且能追回或停止撥給個人獎金,被外界視為「謝曉星條款」。
教育部指出,考量國家講座、學術獎得主對我國在學學子、學術思潮影響重大,且具樹立學術典範的持續效果,因此修正相關規定,如於得獎前、得獎後,經檢舉或發現有前開規定情事,即應依規定進行處理。
教育部表示謝曉星非屬教師身分,如經其服務機關、機構或依法組成的相關委員會調查屬實,教育部將提請學審會審議通過後撤銷或廢止其得獎資格。但因謝性騷擾行為皆發生在獲獎後,據新制僅能廢止得獎資格,無法追回個人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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