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補習班爆狼師性騷幼兒 教育局稽查遭趕怒罰33萬

台北市萬華區慈愛文理補習班爆出疑似男性教師性騷擾幼兒事件,教育局6月1日接獲通報,幼兒家長已至警察局婦幼隊提告並委任律師向教育局舉發,社會局及家防中心也受理通報,教育局隨即依兒少保護案件處理流程調查。該案已由婦幼隊持搜索票到補習班蒐證,司法偵查中。
教育局指出,6月7日到該補習班班務檢查,現場查獲2至6歲幼兒13名,市招載有幼兒園名稱,班舍內現場備有寢具、尿布、全日作息表等物品,並提供幼兒餐食,顯然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又衍生兒少不當對待案件,因此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裁處18萬元罰鍰,並公告負責人姓名。
教育局也查獲補習班共3位教職員工未依法陳報,導致兒少不當對待案件發生後,主管機關與家長難以查證教職員工身份,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13項規定裁處10萬元罰鍰。
教育局表示,稽查當天,該補習班人員多次咆哮、拍桌辱罵、以言詞恐嚇、驅趕教育局人員,嚴重規避、妨礙及拒絕稽查,依補教法第9條規定裁處5萬元罰鍰。
另外,教育局查該補習班有擴充使用防空避難室、市招不符班名等班舍違規,已命該補習班限期改善,並函請建管處及消防局續處。
教育局說明,已向北市補習班加強宣導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已在「補習班性騷擾防治措施自主檢核表」列為班務檢查項目,今年也配合辦理市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性騷擾防治專案查核,補習班應健全申訴管道,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此外,教育局建議補習班將刑法第227條有關對未滿14歲、及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性交、猥褻罪等規定納入教職員工工作規則或契約;針對性侵害犯罪防治部分,併同對教職員加強宣導。
教育局今年1月至6月稽查北市補習班共878家次,查獲班務違規計100家次,其中7家補習班違規經營幼兒園、11家未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
教育局強調,若有補習班教職員發生性騷擾、性侵害或違反兒少保護法事件,經教育局查證屬實,將認定為不適任人員,審認1至4年、或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教師。
▪文組怎麼贏台積電?律師點名三大科系最吸金:有人身價破10億
▪政大會研所招生疑洩題!考生揭補習班題型差異 網嘆:什麼時候墮落
▪書讀好沒有錯?頂大工程師見「路邊1景象」:說不清楚的挫敗
▪為何都去北部讀大學?他不解資源為何物 網曝3優勢:少走彎路
▪曾嫌無聊…她日檢N1、多益940待業1年 網推這些職缺:善用優勢
▪學測考生憂「沒醫學背景」個申被刷掉…網指真正影響在後面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