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控師持棒跳殺學生未解聘 高市教育局:記過4次大過1次
人本基金會指控高雄市一所國中體育教師,長年對學生掐脖、踹肚等方式施暴,去年4月又因開黃腔、言語羞辱、以曲棍球棒跳殺學生成傷等,向學校提出申訴,官方調查結果為性騷擾、性霸凌及體罰皆成立,不滿教師最後記過處分並未解聘。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經過調查,確有體罰情事,考量該師歷年管教行為,復進行擴大調查後,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依調查結果整體考量決議記過兩次;性騷擾及性霸凌成立,經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性騷擾記過兩次及性霸凌記大過一次。
人本質疑:這樣的老師不該解聘嗎?性騷擾成立,因老師常在教室公開說具有性意味的話題,如「刺青在生殖器上,勃起時會有一條龍」等。性霸凌成立,因為老師調侃去泌尿科就醫的男學生是因為打手槍破皮,並常常以帶有性意味綽號稱呼男學生。體罰也成立,除了這次以曲棍球棒跳殺學生外,經擴大調查,確認老師還對其他學生體罰。
人本不滿這名教師最後僅記一大過及記過四次,學校還讓暴力老師繼續留任,教育局竟然予以備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是以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為由公告姓名,而不是以同條項第2款「身心虐待」開罰。
人本要求教育局立即撤銷備查,並督導學校召開教評會將蔡老師歷年遭投訴紀錄併陳且依法解聘,否則要函送監察院查處相關人等失職之責;人本並會協助兩案受害學生和家長提出國家賠償請求。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學校於111年4月23日獲知家長陳情這名教師處理學生打架情事時,疑有體罰行為,111年6月接獲性平案件。兩案學校皆立即進行校安通報、啟動調查處理程序,並通報社會局。依據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規定,去年4月分別由專家學者、學校代表及家長代表組成調查小組,經多次會議並訪談相關人員後完成校園霸凌及體罰調查,認定校園霸凌不成立,確有體罰情事,決議記過兩次。
教育局表示,另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去年年6月召開性平會決議受理並籌組調查小組。為確保調查小組專業素養及公正性,8月退請學校更換調查小組並全數外聘,認定性騷擾及性霸凌成立,經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性騷擾記過兩次及性霸凌記大過一次。
教育局指出,此案已無相關申訴或新事證,案件處理程序皆完備,教育局已督請學校落實該師輔導計畫,持續追蹤該師後續教學及輔導管教情形保障學生受教權益。也再次重申立場,對於校園不當管教、體罰及性平事件,絕不包庇、不縱容,要求學校徹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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