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撞女教師領無理賠、導護權責未明 全教總籲政院介入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女教師前年底執行交通導護,卻遭闖紅燈車輛追撞致終身失能。全教總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高雄市教育局與學校始終互踢皮球、無法釐清權責,讓家屬得不到合理交代,甚至無法領取任何理賠。另也呼籲行政院應跨部會協調,與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明定校外安全由專業人士管轄,風險不該由師生承擔,甚至是以愛心綁架。
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于居正表示,梁老師的案件至今公部門包含學校、市府任何理賠都沒有。由於公務員保險不處理職業災害,僅有死亡能理賠;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屬於第三責任險,但老師是在校外遭機動車輛追撞因此也不賠;教育部去年提及公務員慰問金,卻因導護非屬執行特定任務,老師站導護無法源基礎,最後也無下落;高雄市政府與校方協力募款,卻因非社會局專戶,1千多萬元募資金額至今仍未拿到,「這老師現在什麼都沒有」。
于居正表示,現在權責不分,目前仍是法院處理,也還等不到理賠。不管是地方、中央,都要面對老師站導護的問題。上次選舉跟市長陳其邁達成共識,不強迫教師站導護,後續也協商「高雄市各級學校上放學安全維護相關措施規畫原則」,請學校召募導護志工隊,也允諾不強迫教師站導護,希望各校確實執行,但問題仍是全國性的,教育部應該要站出來釐清。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也說,實際狀況是老師被迫要執行任務,除了沒有法源明定教師不該站導護,甚至還有來自各方的愛心綁架。如果老師的愛心付出是梁老師躺在病榻上的結果,實在無人樂見。尤其學校、教育局至今仍互踢皮球,行政院不願下達命令,要求教育部明定校外安全由專業人士管轄,人力配置等等,行政院也失職。
台中市教師工會理事長張永清表示,無論從法規面或教師責任面來看,校外交通導護皆非教師責任,且教師養成教育,並無此項內容,不應強制要求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另外,在擔任校外交通導護期間,無法顧及校內班級學生安全,但班級內發生事故教師又必須承擔責任,強迫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顯然是對教師工作內容無限上綱。
宜蘭縣教師工會理事長葉明政也說,學校或縣府沒有依據要求老師強制站導護,實質運作困難產生糾紛與弊端,呼籲中央徹底解決這問題。他建議,地方政府應主動協助各校檢視校園周邊上下學道路,規畫合理明確的行人與車輛動線,先用科技、工程手段提升學生上下學環境的安全。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黃莆田則說,路口交通導護非老師工作,相關單位應負起責任,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回歸專業與法治,呼籲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能基於法治並以同理心看待,具體做出保護生師的實質作為,中央、地方相關單位應給學生安全上放學的機會。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陳俊裕說,桃園路口導護學生導師比例高,統計超過九成,不乏很多是學生。師生協助導護本不是我們的工作,過去在市府會議爭取導護議題卻不斷被踢皮球,最後又被推回說要等教育部,如果教育部不出來面對,嚴正向交通部說導護並非老師義務,「交通部永遠都會吃教育部的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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