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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國發所學位遭摘 台大撤銷公告已發至全台大學

桃園市長鄭文燦、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台大國發所學位日前均因論文抄襲遭撤銷,根據學位授予法第17條,若論文、作品等有造假或抄襲等舞弊情形,撤銷學位後將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據了解,鄭文燦國發所學位撤銷一案已由台大通發給全台各校,案號為1110090483。
鄭文燦、林智堅台大國發所學位日前均因論文抄襲遭撤銷,教育部已配合監察院調查,日前發文台大,要求台大需查處、課責指導教授,並將結果提報教育部。是否會給予懲處等,將待台大釐清後依規定衡處。
日前台大已撤銷鄭文燦國發所碩士學位,並於國家圖書館資料庫下架,然而根據學位授予法第17條,學校因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或當事人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學位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已頒給的學位證書,除了需通知當事人繳還學位證書,也須將撤銷及註銷等狀況通知其他學校或相關機構。
據了解,台大近日已照規定通函國內各大專校院和機構,撤銷鄭文燦碩士學位及註銷社會科學院國家發展研究所畢業證書,台大案號為1110090483號。
過去林智堅兩起學倫案以及前立委蔡壁如一案台大與德明財經科大均比照辦理,並非只針對特定政治人物。通函各校和機構則在於,若有典藏論文者需下架,也提醒學界未來撰文時引用須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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