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學倫案台大機制緊縮 碩博士考試委員至少一名外找

國立台灣大學近期發生多起學術倫理事件,校方最近修正學位考試規則,新增學位考試委員除了指導教授和共同指導教授外,碩士至少安排二人、博士至少需四人,且要有一人為所外委員,強化學術倫理。
有台大教授指出,台大學位考試一直給予高度彈性,並未規範學位考試委員人數或是否來自所外(校外),也未曾要求學生畢業前須繳交論文原創性聲明書,多是基於相信教授自律,但學倫問題近期影響台大聲譽,校方決定將規定緊縮。
台大之前已要求學生畢業前須繳交論文原創性聲明書,最近再規範學位考試委員人數以及需至少一人來自所外。台大強調,學位論文是碩博生辛勤耕耘並透過指導教授指導研究成果,通常舉行學位考試時指導教授亦為考試委員。為對學生研究提供更周全建議及考核,將考試委員組成做更健全規範。
在台灣的大學中,台師大已規定碩士學位考試委員中校外委員須達1/3。外國大學,有的設有校外匿名審查,校方在不告知指導教授狀況下將學生論文寄給外校甚至他國相關領域學者審查,協助審查的學者完全匿名,指導教授不會知道學生的論文被送到何處,避免來自指導教授的人情壓力,但成本很高。
根據台灣學界潛規則,執行口試時多由指導教授找身邊熟識的校內外學者擔任考試委員,委員則多會賣面子,也演變成只要教授願意辦理口試學生就會畢業。
台大電機工程系特聘教授吳瑞北指出,台大對外宣示願強化機制是好的,但加嚴的做法效果很有限,因委員多由指導教授安排,實際運作上要口試委員把關很困難;加上學界習慣沈默、教授彼此計畫也可能互審,若學生真的有狀況,由口委堅持不予畢業的狀況非常少。
吳瑞北認為,近期的學倫案件應回歸教師倫理課責,從倫理面強化學術,教師享有學術自由也要把持擇善固執,否則總是以訂辦法來規範,形同糟蹋大學自治。
陽明交大副校長陳永富曾協助新加坡南洋理工學院執行博士生論文校外匿名審查。他指出,審查者完全匿名,審查後給予提問和推薦與否,屆時再由學生回應提問。校方需支付較多的成本,但期望讓論文審查機制更為超然。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