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教師實施原則8月上路 教團籲與專任教師同工同酬
教育部日前公告「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變革包括將大專校院編制外專任人員本薪、授課時數、升等、假差比照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規定。但高教工會今天(6/30)指出,不少學校還未意識到實施原則已經上路,仍要求專案教師一個學期上16鐘點,要求隨實施原則上路,專案與專任教師一定要同工同酬。
大學為了省人事成本,近年多聘用專案教師取代專任教師,根據統計,目前國內約有4000名專案教師,由於過去缺乏法律明文保障往往淪為各大學壓榨的對象。近期教育部公告專案教師實施原則,將於8月1日正式生效並給予相關保障。
但高教工會今天指出,專案教師實施原則重點在於,明訂專案教師要比照同職級專任教師的「授課時數」與「薪酬」,兩類人員應當同工同酬。近年專案教師制度頻遭到濫用,不少學校要專案教師比專任多上6個鐘點,一個學期上16個鐘點,甚至聽聞過一學期要上22鐘點的案例,薪資卻未增加,或是要求專案教師額外兼任行政業務,卻不加發行政職務加給。
高教工會表示,專案教師和編制內專任教師差別應是經費來源不同,以及因編制外與編制內身份差異,導致適用勞保和公保不同。但同工同酬原則一樣適用,沒有理由換了一個經費來源教師薪水就打折,或被要求無償增加授課時數。
高教工會指出,據了解,不少學校還未意識到實施原則已經上路,下學期課程仍要專案老師一學期上16鐘點而未比照專任10鐘點,呼籲大專教師一同關注,合理對待專案教師,也是捍衛全體大專教師勞動基準。
教育部則回應,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已公開110學年度各校各職級編制外專任教師薪酬現況,教師可自行查詢。至於授課時數,則依據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大學專任教師之基本授課時數,由各大學訂定。教師基本授課時數屬大學自治範疇,教育部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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