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未列專輔自行退場 工會憂師生補償更差
退場條例公告後,大專退場形成「雙軌」,高教工會擔心大專沒列專輔自行退場,師生補償會更差。教育部則表示,停招、停辦都要報主管機關核准,會嚴格把關。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於今年4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5月公告施行,教育部近期緊鑼密鼓地修訂相關子法,今天下午邀集相關團體召開研商會議。
未來私校退場形成「雙軌」,被列「專案輔導」的私校須循「退場條例」,改善期限較短,將被加派董事,招生、財產處置限制較多。財務狀況較佳的私校,則可循「私立學校法」管道,處理上較有彈性。
高教工會下午發出新聞稿,擔心私校在未列專輔的狀況下,「提前自我了斷」規劃退場,私校法中對學生助學金的補助條件、教職員慰助金等,保障都不如退場條例。建議教育部修正「退場基金補助墊付辦法」等法令,確保循私校法退場的學校,補償應優於循退場條例者。
對此,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下午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未列專輔的學校,不論要申請停招還是停辦,都須經主管機關核准,才能再往下走。
楊玉惠以蘭陽技術學院為例,給予教師離退金額不錯,學生轉學也有額外補助。主管機關一定會要求學校提出優於「退場條例」的保障,否則不會讓學校輕易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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