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公私併法規整合難度高 潘文忠給第一階段建議目標
立法院今天(4/6)召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教育部提出「大學合併之問題與檢討」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部分公校有意討論「公私合併」,目前也都籌設學士後醫學系,也許公校與私校不必馬上談論校產合併歸屬,但醫學資源可先開啟共享合作,應能當作第一階段目標。
教育部提出「大學合併之問題與檢討」專案報告,目前國立大學合併案包括陽明交通大學、清華大學、高雄科技大學等已有8件;私立大學合併案則有法鼓文理學院、康寧大學等2件。
教育部已於101年依照《大學法》第七條第三項訂定「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明定國立大學合併條件、程序、行政協助等,後於108年修正辦法,強調學校合併並非消滅任何一校,而是協助學校整合教育資源並以提升競爭力為目標。除了公公併外,未來研議方向將討論公私併可行性,但教育部指出,國際上公私立大學整併多以「法人化」為前提,無法適用我國需求,將委託中正大學執行研究案,盤點法令整合難處,預計今年五月底提出報告。
立委張廖萬堅於質詢時詢問,未來是否制定公私併合併原則?因應競爭力提升教育部需有更積極的作為,大專校院合併處理原則規範處理公公併、私私併作業程序,應可因應提升競爭力、少子化等趨勢積極修正。
潘文忠說,目前如中興大學與中山醫學大學、中山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都有想法,建議四校可以先合作,中山、中興最近已開辦學士後醫學系,與私校的關係可以不必馬上談到校產歸屬,但可以從醫學資源開啟初步合作,應能當作第一階段目標。
潘文忠也指出,公立學校人員增聘屬公務體系,資產也屬於政府;私立學校則是法人性質校產私有,人員任用標準不同,都是未來公私併上需要整合的法律問題,也是最根本的兩大問題。
立委黃國書則指出,前教育部長吳思樺曾指出,2021年前要消滅56所大學,不然會變成高教災難,還是教育部目標嗎?
潘文忠回應,以數量做目標教育部不認同,大學整併還是要把目標弄清楚,如整併後可提昇競爭力整併才有意義,如果只是想拿資源,但沒有發展目標、沒有理想,整併則無意義,因此「我不用數量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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