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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身心障礙入幼兒園鑑定1月3日報名 設籍短需附權狀影本

台北市將於111年1月3日至14日進行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通訊報名作業,教育局表示,家長可以限時掛號將報名資料郵寄至台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另外,為保障設籍且實際居住台北市的幼兒權益,若在109年1月1日以後遷戶口至北市,須提供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教育局表示,凡設籍且實際居住於台北市,或居留台北市的外籍、華裔,民國105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的身心障礙幼兒均可報名,報名後經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專業評估幼兒身心障礙程度及能力現況,評定幼兒適宜就讀普通班或特幼班,再依幼兒年齡5、4、3、2歲順序安置。
教育局表示,為保障「設籍且實際居住台北市」的幼兒權益,如果109年1月1日以後才遷戶籍至台北市,或是通訊地址非台北市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期限內房屋租約影本及最近一期水電繳費證明,教育局將辦理實際居住地資料查核。
教育局表示,111年1月3日至14日家長可以限時掛號將報名資料郵寄至台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並於1月24日起至2月11日,至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查詢報名情形,安置結果將於5月23日起通知家長,獲安置名額者須於5月27日至30日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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