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幼兒「優先進公幼」 新北鑑定安置12月起報名
新北市111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辦理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凡設籍新北市學齡滿2至5歲,符合資格者,均可至新北市各公立國中/小附設幼兒園、新北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中和區秀山國小)報名。教育局也將於11月13、21、27日舉辦4場說明會為家長解惑,報名也於12月開跑。
教育局表示,為提供特殊教育幼兒適性教育與專業輔導環境,讓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優先進入公托,凡設籍新北市學齡滿2至5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新北市合約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若未持前項所述之證明,但幼兒發展與同年齡孩子相較明顯落後,或異常特殊狀況需要特殊教育服務者,均可提出申請。
教育局指出,第一階段報名期間為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可至新北市各公立國中/小附設幼兒園報名;第二階段報名期間為12月16日至110年12月30日止,可至新北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中和區秀山國小)報名。
另外,為讓家長了解鑑定安置期程及作業方式,教育局將分別於11月13日上、下午各一場於新北市政府5樓507會議室,11月21、27日於新北市政府3樓307簡報室,辦理4場家長說明會,報名請電洽新北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02-8943-2041)或掃描QRcode網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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