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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欠薪須「情節重大」才列專案輔導學校 教團憂拖慢退場時程
少子化衝擊私立大專經營,私校若財務等指標亮紅燈,將被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22日修法放寬專案輔導學校原則,未來私校不只欠教師薪水,還須情節重大,才會被列入專輔。多個教師團體質疑這讓私校欠薪正常化,推估更多學校大肆欠薪,侵害教師工作權,呼籲教育部撤回這項修法。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3點第1項第2款,從原本規定的「學校積欠教師薪資,經本部依教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改為「學校積欠教師薪資,經本部依教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後,仍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教育部技職司解釋,有些欠薪遭罰的學校確實積極改善中,希望將此類學校排除在專輔名單外,故修法。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說,這次修法增加「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兩項構成要件,看似較符合行政法比例原則,但學校積欠教職員薪資,無論情節輕重,都已反映學校財務嚴重失衡,或無心辦學。若還要等學校「情節重大」才納入專輔,只會提供學校更多時間、空間逼迫教職員減薪,並透過減薪來掩蓋財務危機,拖延被退場時程。
尤榮輝提到,私校退場條例正由立法院審議中,行政院版草案第6點第1項第5款也只規定「學校積欠教師薪資,且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教師待遇條例之規定處以罰鍰」即納入專輔學校,並無「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等要件。教育部此時放寬規定,反與退場條例精神扞格,只會徒生爭議,讓立法橫生枝節。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也說,近年來許多私校不斷縮減教師的名額和薪資,其中有些私校的財務還算正常,卻仍然以少子化的理由要求老師減薪。最常見的手段就是對所有教師「個別約談」,並軟硬兼施的要求教師同意將學術研究加給打折。如今教育部修法,積欠教師薪資不再是一校被列入專輔的「紅線」,推估欠薪情形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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