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幼教工會公布「許多縣市政府違法未補助健檢」
今天是教師節,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表示,根據現有規定,政府應補助公立幼兒園40歲以上教保人員每兩年健檢一次,但調查各縣市的情況,發現補助不一,有的甚至完全沒有補助,明顯違法,希望中央能體恤教保員的辛勞,修改相關規定,不分年齡都補助健檢。
工會今天公布各縣市補助公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健檢的情況,其中彰化縣、南投縣、台南市及花蓮縣等,都沒有任何的補助。而連江縣補助最多,一次補助4500元,台北市較少,只有860元。工會表示,除了各縣市財政不一造成補助不同外,各縣市對於法令解讀也不一樣,有的認為並沒有需要負擔這筆費用。相關資料將送交勞動部,請勞動部督促違法縣市,盡快作好教保員的健康檢查補助規畫。
工會指出,依2020年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編制內40歲以上之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2年1次,同時每2年得核予1日公假參加健康檢查,有的縣市政府認為這條規定只規範國立幼兒園,但根據職業安全法第20條也規定,受雇者應依法進行健康檢查,而雇主應負擔受雇者之健康檢查費用,應將所有的公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幼兒園教師和教保員)不分年齡全部納入。
工會表示,針對各縣市契約進用教保員健康檢查補助調查發現,各縣市政府對教保員的健康檢查補助狀況不一,部份縣市教保員健康檢查完全排除在外,零補助或是降低補助金額,不符合教育部與勞動部推行的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讓教保員尷尬地變成健康檢查補助外的孤兒。
工會指出,在教學現場,幼兒園老師們一踏進教室,面對年幼的孩子,常常需要一對一指導及反覆提醒,導致用嗓時間長、久站、彎腰、常蹲,有時甚至忙到連上廁所的機會都沒有,一份早餐放到下班卻一口也沒吃。老師們在面對高壓力、工時長情況下,累積了不少職業病,例如:聲帶受損、咽喉炎、泌尿道感染、肌腱炎、筋膜症候群、消化性潰瘍等慢性疾病。而如今卻發現,教育部及各級縣市政府及學校單位負責人,對於教保員之健康檢查從沒仔細規劃,甚至是已達違法程度。
工會要求政府能統一將全體幼教工作者,不分職別、年齡,納入健康檢查範圍內,並要求政府訂定符合在職「教育工作者的健康檢查項目」,重視維護老師的健康權,讓健康檢查更貼近基層。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健康衛生組組長張國明解釋,職安法第廿條並未限定職業,雇主只要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則須進行特殊健康檢查,如果雇主違法,先限期改善,屆期未改才開罰3萬到15萬元。
張國明說,健康保護規則第十五條則以在職年齡規定健檢年限,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
他表示,幼教產業工會所提到的政府應補助公立幼兒園40歲以上教保人員每兩年健檢一次,應是教育部另訂的法規,與勞動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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