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網傳幼兒園擬切結書 染疫不得求償、傳染要賠百萬
全國停課至6月28日,但停課期間,家長若無法照顧,仍可將小孩送到幼兒園、保母接受照顧。傳出有幼兒園、保母擔心染疫問題,因此請家長填切結書。以傳出的切結書為例,小孩染疫,責任不可歸屬園方,也不得求償,但若幼兒、家長傳染給園方,則必須支付不低於一百萬元的賠償費。
一位家長近日在網路上貼出幼兒園給他們的同意書,並說:「不知道這張該不該簽。」切結書中列出,甲方(家長)確實了解乙方(園所)為妥善照顧幼兒,已善盡防疫相關措施,亦明暸此時要求收托有染疫之風險,故若因此事件衍生糾紛,甲方願意放棄刑、民事告訴權。
另外也提到,甲方若傳染給乙方,導致乙方營運損失,除了法令責任外,願賠付乙方營業、名譽、財產及其他損失之賠償,且賠償金額不得低於一百萬元。
幼教總會長洪懿聲表示,理解為什麼有園所會請家長填具切結書,因為若發生疫情,園所必須停課21天,期間老師薪資、學生退費、員工職災補償等,都是園方必須釐清責任的原因。但切結書仍要家長同意才能成立,若家長不同意,可以自主在家照顧小孩。
新世代教育協會榮譽理事長、私幼園長鄭好嬋表示,沒聽過有簽切結書,但許多園所確實擔憂防疫破口。很多園長因為實在擔心,因此都向家長委婉表達能不能在家裡帶就好,盡量不要移動到學校。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新冠肺炎是法定傳染病,幼兒園可以收托,也是政府同意所開的方便門,如果有這樣的事情,政府一定要介入處理。全教總幼委會主委楊逸飛表示,幼兒園讓家長簽署這種切結書有沒有法律依據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防疫期間所有規定都需要授權,並非私定就好。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說,不只幼兒園,保母方面也有讓家長填免責書的例子,這凸顯人與人的不信任,不應該把所有責任都推給送托的家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