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師盼心評工作專職化…教部訂原則 教團憂無拘束力

在教學現場,特殊教育教師常要兼任特殊生鑑定的心理評量工作,讓教師不堪負荷。記者趙宥寧/攝影
在教學現場,特殊教育教師常要兼任特殊生鑑定的心理評量工作,讓教師不堪負荷。記者趙宥寧/攝影

在教學現場,特殊教育教師常須兼任特殊生鑑定的心理評量工作,讓教師不堪負荷,近來立委提案要求教育部正視心評議題,國教署上月已研擬出一套參考原則,擬統一各縣市心評作業規範。但這項原則仍屬「行政指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憂心,這對縣市政府並無拘束力,也沒有建立心評專職化制度,且回歸法律,並無規定實施鑑定人力從何來,最後恐怕還是將心評工作推給特教老師。

若要判定孩子為特殊生,教師需針對不同障別,蒐集不同資料,施測不同的心理測驗,撰寫成報告,交由各縣市鑑定委員會審查,這些鑑定工作卻多壓在特教師身上。一名國小特教老師就表示,每到鑑定季,要替孩子做非常多測驗,光是智力測驗就要花上兩至三小時,還要晤談老師與家長,一份評估報告要花上好幾天才能完成,但學生還是要顧,常得自主加班。

特教心評專職化議題未解,立委王婉諭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教育部,提案要求教育部重視心評工作衍生的問題。事實上,全國教師會也在去年10月特教諮詢委員會中提案,呼籲教育部儘速處理特教心評工作的問題。

全教總彙整目前特教教學現場的問題,包括心評培訓與認證制度不一致、心評專業不受尊重、研判會議委員缺乏教師代表、專業心評人力不足、心評個案量缺乏分配基準、心評待遇不合理、未提供適量公假派代等。

教育部長潘文忠也指示相關單位研議,國教署4月30日曾研擬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心理評量人員培訓及相關作業參考原則(草案)」,擬統一各縣市的作業規範,包含擴大培訓人員並採志願制、心評人員培訓課程及認證、心評人員跨縣市採認、派案應給公假並排代、案量上限以及主管機關協調派案、心評報告撰寫費用、心評人員之義務與獎勵等,若能順利實施,將對教學現場有明顯助益。

不過,該作業原則屬「行政指導」,全教總憂心,這對縣市政府並無拘束力,這項作業原則也缺乏心評人員「專職化」規畫。

全教總表示,現行「特殊教育法」未明確規範「心理評量」工作,導致各級主管機關在欠缺法令依據,以及節省經費的情況下,將心評工作繼續推給特教老師。

全教總強調,特教師不僅要為每個特殊生撰寫IEP(個別教育計畫)並編擬各領域向度的課程計畫,有時更須扮演家長、普師、特生之間的溝通橋樑,如今卻還要花費大量時間實施心評工作,不僅對特教師教學影響甚鉅,也直接影響特殊生的受教權益。

全教總表示,目前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包含特教老師、普通老師,以及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動等,應該再加入「專業心理評量人員」,給予制度化的待遇和保障,才能讓特教老師專心於教學工作,完善特殊生受教權。

全教總彙整目前特教教學現場的問題。圖/全教總提供
全教總彙整目前特教教學現場的問題。圖/全教總提供

全教總 教育部 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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