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條例速審通過 高教工會:開放大學在校內養怪獸
立法院二讀通過教育部「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高教工會今舉行圓桌論壇,許多頂尖大學教師表示不知道有此條例,當時立法院花七小時速審50多條法案,未舉行公聽會,有失程序正義。此條例形同開放國立大學養怪獸學院,恐怕會收到不合格教師、學生權益也大受影響。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尚志表示,此條例是「怪獸條例」,開放國立大學在校內養怪獸學院,可以決定要聘誰當院長、教師,也可以自己決定要招收什麼樣的學生、收多少學費,以及學院如何賺錢等。監督怪獸學院的組織為「監督會」,成員由國立大學校長提名、校務會議通過就好。這將讓大學「一校兩制」,幾乎所有事情都由校長決定。
台灣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鄭秀玲表示,此條例中的「監督會」由15到21名委員組成,政府代表占三分之一,其餘的三分之二,包括研究生代表、產業代表、專業教師代表及校外專家學者,都由校長提名、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校長的提名權實在太大。監督會要設一到兩名會計稽核人員,也由校長提名,如何發揮稽核功效?
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表示,監督會一定要由校務會議代表互選。此條例也不該侷限在特定領域,以現階段來看,台灣更缺文化藝術人才。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劉梅君說,此條例恐造成「大學腫瘤化」,也就是熱門科系排擠冷門科系。他認為既有機制也能帶來產學合作,比如金融研訓院培育金融人才,不必進到大學。
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黃涵榆表示,各個大學科系都有存在的必要,此條例恐導致「弱肉強食」,不利冷門科系發展。
黃涵榆也說,現行的實習課是黑盒子,讓學生以實習之名,行無償勞動之實,此條例過了以後,會讓黑盒子現象非常普遍。服貿條例可以退回,這個條例也應基於程序不正義退回重來。
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魏希聖也擔憂學生權益受損。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表示,未來怪獸學院學生做研究,若研究成果和企業假設不符,可能被迫修改,違背學術自由。
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黃厚銘表示,此條例標榜是高教的沙盒實驗,意指封閉性很高的一個實驗。封閉是為確保安全,反過來說就是它有危險。此條例規定教師聘只要一級一審,有別於現行高教體系的三級三審。未來若學院決議停辦,大學還要概括承受裡頭的師資和學生。
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系教授莊雅仲也說,此條例讓行政權逐步擴大,大學恐從公共人變成工具人。
陳尚志表示,此條例對「創新」做了有趣的定義「指該研究學院進行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經營模式之創新」,有說等於沒說。媒合同領域學院與企業,最多只能做到產業原本就能辦到的技術研發。周平表示,讓大學回歸學術自由,才有可能帶來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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