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中小學教交通安全?教育部回應了

近期中小學接到交通部函文,要求各校落實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校訂課程,每學年4小時,並納入110學年度課程計畫內容。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痛批,交通部與教育部聯手破壞課綱法制,介入校訂課程規畫。對此,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尊重學校課程規畫,學校可依學生需求與學校特性,因地制宜選擇参考運用於教學,讓學生從周遭生活就能理解及實踐安全教育,使學習更有彈性,並增強學生安全素養、自救與解決問題能力。
國教署表示,交通部於110年1月22日函文本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教署已於110年2月4日函復交通部釐明,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係以融入課程、宣導、講座、體驗等方式實施,並副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知悉。
國教署說,鑑於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傷嚴重,去年死亡人數3000人(平均每日死亡8.22人),受傷48萬餘人,其中24歲以下兒少及青少年死亡達445人,受傷近16萬人,安全教育向下扎根至為重要,更是交通部與教育部長期關注及重視的議題,除了鼓勵學校運用各項時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外,也希望以重要議題融入課程方式實施。
配合108新課綱,安全教育本來就是新課綱19項的教育議題之一,國教署表示,依學生發生事故傷亡率較高類型,分列「交通安全、水域安全、防墜安全、防災安全、食藥安全」等5大主題,並發展各教育階段適齡適性之安全教育課程教材教案,供各級學校教師運用,預計於110學年度前逐步產出。
國教署說,尊重學校校訂課程規劃,未來學校可依學生需求與學校特性,因地制宜選擇参考運用於教學,讓學生從周遭生活就能理解及實踐安全教育,使學習更有彈性。近期邀請交通部、縣市政府、學校及相關教育團體代表進一步討論,希望交通安全基本能力架構、教學示例能充分運用於校園,共同維護學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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