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偷跑! 寒輔學校要填檢核表 2周內附佐證資料傳上網

全國學生放寒假,寒假輔導也陸續展開,但過去不少學校會在寒輔上新課程進度,或強制學生參加。教育部國教署新公佈「課輔正常化檢核表」,要求高中必須要在輔導課開始2周內,將12項檢核指標及佐證資料公告於學校網頁,若學校違反規定,國立學校將依法規議處相關人員,私立學校則依私立學校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國教署2016年修正「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內容包含不能上進度、不能強制參加、收費不能超過一定標準等,卻有不少學校仍違規。教育部在去年十月再度修法並公佈「課業輔導正常化檢核表」,內容共有12條檢核項目,學校必須提供相關證據進行自我檢核,並在寒輔開始2周內公告在校網上供學生、家長、主管機關檢視。
這12項內容包括不得提前上進度、課程不超過下午5時30分、暑輔收費上限2400 元、寒輔800元、學期中課輔如第八節 1800 元、不得強制參加,同意書中有不參加選項,不參加也不用附理由。學校也要提具課業輔導課程表、課業輔導實施計畫、課業輔導繳費通知單、家長同意書等內容佐證,避免不實填寫。
另依「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第10點,學校實施課業輔導,應依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正常化檢核表,適時進行自我檢核,並於各該檢核項目發生後兩周內,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國教署依法也可不定期至學校查核課業輔導辦理情形,若違規屬實將通知限期改善,屆期若仍未改善,國立學校依法規議處相關人員,私立學校,將依私立學校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可能列入私校補助參考。
至於國中端,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程內容以複習為主,不得教授新進度。課後輔導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不得於周末或節日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應於周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國教署表示,教育部訂有「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學校課後輔導情形也是視導指標,除各地方政府應依前述計畫至少對所轄各校完成1次視導外,國教署也組成視導小組隨機抽訪學校,若學校違規,將請學校訂定改善措施,若複查未改善,將列入教育部增減相關補助經費的重要依據。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青民協)在臉書上提醒學生,若學校沒有依照法規走,要盡可能「蒐集證據」,包含課輔通知單的完整拍攝、寒輔費用的繳費單據、老師說明暑輔的錄音或錄影、寫在黑板上的寒輔紀錄、通訊軟體上的通聯紀錄,有任何疑問也可以私訊青民協,將有專人協助。
青民協也提到,若向國教署長信箱申訴後,但對回覆不盡滿意,也可以直接提供青民協學校的「暑輔通知單」、「繳費證明」文件,由青民協會發函至國教署檢舉,國教署必須進行查證並正式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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